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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原区淮河路(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北角)5号院18号楼第4层郑房权证字第****020117号房产 | ||
| **** | 监测编号GR2026HA****063 | |
| 175.87 万元 | ||
| 2026-03-17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3-31 | |
| 临街写字楼,4楼整层房产 | ||
| ****原区淮河路5号院18号楼第4层 | 产权证号郑房权证字第****020117号 | |
| 978.64平方米 | 楼层4 | |
| 商业服务 | 土地用途||
| 出让终止日期 | ||
| 否 | 租赁期至||
| 否 | 是否存在居住权否 | |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核准(备案)机构**** |
| 2026-03-17 | 评估基准日2025-12-20 |
| 175.87 | 账面净值(万元)175.87 |
| **** | ||
| 914********953018F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0号 | 经营规模中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468089.68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曹** | |
|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 金融分类||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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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转让方审核 | |||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30 万元 |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冲抵部分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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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期支付 | |||
|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时间不超过12个月,首期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30%)首期款项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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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公告期内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转让方确认后确定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转让价款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逾期支付的,构成违约,且****有权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因本次转让资产属国有资产,有别于其他房产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房产过户登记的完成时间。 4、本次交易允许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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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保证金等。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意向受让方提出交易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竞拍上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10)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交易违约的其他情况。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交纳足额保证金。如竞买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如竞买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4、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有效的购买住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 6、过户标准为以现有房产状态为过户标准,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因本次转让资产属国有资产,有别于其他房产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房产证过户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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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56次 ,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秦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99****7709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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