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光影1号**观光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就“光影1号**观光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修改为:删除此条要求。
三、问题:**省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所在地无相关条例增加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是否按照其注册地要求提交提供的真实有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即可。
答:是的,按注册地要求执行。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此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