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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3-17
发布时间:2026-03-17 15:5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增年产30万立方米瑜伽垫等体育用品技改项目 | **市佛堂镇大士路45号 | **** | 拟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新增购置发泡机、密炼机、开片机、挤出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30万立方米瑜伽垫、瑜伽砖、瑜伽柱、地垫等体育用品(总计年产65万立方米瑜伽垫、瑜伽砖、瑜伽柱、地垫等用品,并对现有废气设施收集及处理能力进行优化提升)的生产能力。 | /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有效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佛堂运营部。 2.废气:密炼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高空达标排放,发泡废气、淋膜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达标排放,激光打标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高空达标排放,丝印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达标排放,塑料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造粒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达标排放,打磨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 4.固废:危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