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基地1#、2#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澄清公告2
致各潜在投标人: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基地1#、2#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提出问题及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我单位以设计单位身份参与一项化工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其中仅承担设计任务,但是设计合同额不足200万元。请问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揽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仅承担该业绩中设计工作,视为设计业绩,须满足****设计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评审要求;若投标人仅承担该业绩中施工总承包工作,视为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评审要求;若该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揽的,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评审要求。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定****公司
****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