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博扬年产橡胶制品1300吨,年产注塑制品200吨项目 | **** | **市**区双口镇永保路17号 | 津诚环安(天****公司 |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建设“博扬年产橡胶制品1300吨,年产注塑制品2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密炼机、切胶机、挤出机、裁切机、热胶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并增加现有密炼、混炼等生产设备的工作时长,对现有废气收集管路及两套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天然橡胶、丁基橡胶、丁腈橡胶、聚异丁烯、EVA树脂、尼龙(PA)等为原料,新增橡胶条、橡胶片、橡胶块、橡胶膏等橡胶制品1300t/a、塑料材质阻隔件200t/a。 | (1)废气:胶料后加工(预热、挤出、灌装)、注塑和检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对应工位上方集气罩+密闭负压车间方式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现有工程废气一同进入改造后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炼胶(配料、密炼、混炼、搅拌、研磨)、粉碎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密闭负压车间方式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现有工程废气一同进入改造后的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排水,注塑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冷水机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为室内的生产设备、水冷设备水泵和室外的环保设备风机、空压机等。室内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室外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内附吸声棉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夜间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沾染抹布、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纸质边角料、废布袋、布袋除尘积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布袋除尘积灰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回收部门。 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