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经一路道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市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经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地址位于****市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内。本工程北起国道G358,南至规划纬十四路,桩号范围JK3+559.54~JK4+429.375,全长约870m。****园区南北的次干路,沟通南北两个片区,分担南北大道交通压力,与****园区纵向的主通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16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20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贰佰柒拾捌万陆仟零壹拾肆元零捌分(¥****6014.08元)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龙怀优(注册编号:桂245****04745;身份证号:4503xxxxxxxxxx215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薛丁玮(身份证号:4508xxxxxxxxxx32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叁佰肆拾陆万壹仟玖佰叁拾柒元贰角玖分(¥****1937.29元)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曾信敏(注册编号:桂245****49939;身份证号: 4508xxxxxxxxxx7735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满贵(身份证号:4508xxxxxxxxxx29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为贰仟叁佰肆 拾柒万壹仟玖佰捌拾玖圆叁角柒分(¥****1989.37元)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陈巧华(注册编号:桂245****35981;身份证号:4503xxxxxxxxxx042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钟丽芬(身份证号:4525xxxxxxxxxx77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中心大道绿化与照明项目; 2、**市**镇等 3 个乡镇 7 个卫片图斑整改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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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