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南通星辰芮城分公司年产1万吨聚苯醚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审批
山西-运城-芮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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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理局关于****公司年产1万吨聚苯醚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6-03-17 15: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公司年产1万吨聚苯醚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年产1万吨聚苯醚生产线建设项目

**省**市**学张乡

****

**屹源****公司

建设内容:扩建现有合成二装置产能至2万吨/年,新增1台1万吨/年的DMP反应釜及配套混料、预热、汽化、过热及熔盐系统,后续精制利用现有的合成二的精馏系统扩能,新增邻甲酚粗品塔,更换脱醇水塔、吸收塔,改造脱苯酚塔为邻甲酚成品塔,现有邻甲酚粗品塔改为脱苯酚塔,邻甲酚塔改为2,6-二甲基苯酚成品塔。

建设规模:扩建年产2,6-二甲基苯酚10000吨,聚苯醚(PPE)10000吨。

项目总投资金额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机焚烧废气经各自废气处理系统冷凝和洗涤净化后尾气送至设有低氮燃烧器的尾气焚烧炉处理;固废焚烧炉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脱酸塔+碱液洗涤脱硫+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酸化反应釜排气口及硝酸储罐呼吸孔均设密闭抽气管,呼吸废气集中收集共用一套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中和反应釜排气口及氨水储罐呼吸孔均设密闭抽气管,呼吸废气集中收集共用一套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造粒、破碎、整粒、筛分、中间料仓、粉料仓、中粒料仓、细粒料仓等废气经相应的集气装置处理后由相应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各装置、罐区废气通过氮气密封、定期检测、及时修复、联动控制等,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池恶臭通过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废气产生。

项目单体2,6二甲基苯酚合成装置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和要求;聚合PPE生产装置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和要求;焚烧废气污染物须满足GB31571-2015和GB31572-2015从严值。固废焚烧炉废气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催化剂生产线废气、造粒包装生产线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和要求。

厂界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GB31571-2015和GB31572-2015从严值;行业标准中未列入的甲醇、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网单独收集,通过污水排放口间接排入**县****公司处理。合成二装置废水、PPE聚合装置废水等集中收****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双级UVHSB厌氧生物反应器+双级A/O+曝气生物滤池+混凝沉淀池”预处理,然后与脱盐水站废水、锅炉废水、循环水站废水等清净下水一并采用反渗透装置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反渗透装置产生的浓水采用三效蒸发装置处理,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生产,蒸发残液送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界建设实体围墙,加强设备维护等,确保西、北、东三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侧厂界满足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单体单元废催化剂、固废焚烧炉焚烧残渣、固废焚烧炉焚烧飞灰、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送催化剂车间再生处理循环利用;铜盐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聚合单元二段蒸发残液、聚合单元重组分分离塔重组分、监测废液、蒸发残液、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送至厂内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置。除尘灰定期清灰,送PPE粉尘作为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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