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昊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产品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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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产品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6-03-17 16:00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搬迁产品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搬迁产品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升级改造

项目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2800万元,在****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实施搬迁产品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已建杀虫单装置的改扩建、已建盐渣综合利用装置的改扩建、已建大苏打生产装置的改扩建、已建亚磷酸回收装置的改扩建四个部分,同时建设相关配套工程。本项目实施后,杀虫单装置产能由7500吨/年扩产至12000吨/年,盐渣综合利用装置处理能力由5000吨/年扩产至12000吨/年,大苏打装置产能由6000吨/年扩产至12000吨/年,亚磷酸回收装置产能由2000吨/年扩产至4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对应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杀虫单生产装置胺化、酸化、氯化、硫代化、杀虫单合成、母液浓缩过滤废气和罐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UV光催化氧化+一级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和氯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现有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杀虫单生产装置干燥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两级水喷淋+脉冲除尘器+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现有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大苏打生产装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收****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三级喷淋+碱洗+光催化氧化+生物喷淋”)处理,废气中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要求,硫化氢和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后通过现有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盐渣综合利用生产装置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的“水洗+酸洗+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亚磷酸回收装置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的“二级碱洗”处理设施处理,两股废气合并至新增的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和氨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要求,通过新增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做好项目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采取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由设施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C.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氯浓度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要求;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要求;厂界其余特征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要求。

(三)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规范厂区现有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拟**1套500m3/d的芬顿氧化预处理设施和1套8m3/d的含甲醇废水蒸馏预处理设施,建成后高浓度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排入**和现有的芬顿氧化预处理设施,含甲醇废水排入**的蒸馏预处理设施,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与收集后的生活废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形成混合废水,一同排入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经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指标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项目杀虫单生产装置产生的磺化离心废渣和离心母液浓缩废渣送盐渣综合利用装置进行综合利用;项目盐渣综合利用装置产出的副产物防冻剂在项目投产后应对其进行危废鉴别认定,在鉴别认**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鉴别认**果出来后按相应固废属性进行管理;项目其他生产过程产生的脱色过滤废渣、废母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实验室废试剂和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废旧设备交由厂家回收。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末端治理、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各级污染防治区的防雨、防风、防渗工作。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加强企业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八)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按规**装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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