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马依西一井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09

2026年3月9日,我局拟对****马依西一井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6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马依西一井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

**省**市**市大山镇上寨村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研究院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项目,用地红线占地面积12.74hm2,其中林地0.37hm2、乔木林地0.57hm2、旱地11.76hm2、无植被区0.04hm2;造地区面积为9.91hm2,其中旱地6.4964hm2,林地3.0279hm2,机耕道、田间道、台阶0.3857hm2。以煤矸石作为充填物,对深沟进行填沟造地,项目回填的煤矸石来源为马依西一井采选矸石、****煤厂已有洗选矸石、南风井场地矸石堆****煤矿矸石,总回填矸石量202.1万m3、约343.6万t,回填期约为36个月。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回填区淋溶水

项目施工区仅在降雨季节产生淋溶水,在回填区内底部设导水盲沟,拦截坝设泄水孔及导水沟渠,拦截坝下设淋溶水收集池(容积为600m3),区内降雨产生的淋溶水全部收集进入淋溶水收集池,回填区内降雨产生的淋溶水全部收集进入淋溶水收集池,经投放混凝剂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Fe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项目场区施工用水、绿化及道路防尘洒水等,不外排。

2.地下水导排系统

项目区域地下水埋深>15m,不设置防渗层以下的地下水导排系统。

3.临时表土堆场淋溶水

在项目回填区内设置临时表土堆场,临时堆放的表土应适度平整,及时采用防水土工布覆盖或播种豆科绿肥等草本植物,减轻水土流失,增加土壤肥力。临时表土堆场四周应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四周采用土袋临时拦挡,底部设临时淋溶水收集池(70m3),表土堆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施工用水、防尘洒水等,不外排。

4.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要求在施工区下游设置临时沉砂池(容积为20m3),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用水及施工防尘洒水,不外排。

5.车辆冲洗废水

项目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出场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车辆清洗平台配套隔油沉淀池(容积为30m3),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6.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劳动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中心用于施工管理人员临时办公,场内不设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改良式化粪池(容积为30m3)及移动厕所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填沟造地过程中回填区表面扬尘、回填区煤矸石装卸扬尘、临时表土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

施工期表土开挖、煤矸石装卸、回填物料等工序将产生扬尘,设置洒水车、雾炮机等防尘洒水装置,对填沟造地区、装卸作业点、机械设备作业路线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进行喷雾洒水降尘;煤矸石卸载后尽快推平压实,达到5m厚及时覆盖抗阻燃层;填沟造地区严格落实“边排土、边复垦复绿”的要求;临时表土堆场扬尘采取喷雾洒水措施,临时堆存期间表面压实,并及时采用防水土工布覆盖或播种豆科绿肥等草本植物;对出场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及洒水,控制装载量,严禁超载,加盖篷布,避免货物泄漏、遗撒,经村寨控制车速等清洁运输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对设备及车辆进行有效养护,设备尾气需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矸石填沟造地过程中,大量矸石堆积,容易发生自燃。设计要求煤矸石分层回填,每堆厚1.0m进行碾压,压实度不低于94%(碾压6-8遍),每堆至5.0m厚时覆0.33m厚的抗阻燃层,同时要求在回填的每层矸石堆积斜坡表面采取喷洒石灰浆措施,以减少矸石表面的活化能,隔绝空气,预防由于矸石内部热量积聚,引起矸石自燃。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填沟造地区的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实机、载重汽车、水泵等作业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机械设备由于松动部件的振动等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在支架、模板拆卸等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等人为噪声;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限制行驶速度,装、卸载时尽量降低落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确有必要时,应在对居民点有噪声影响的方位施工时使用移动声屏障;在交通噪声敏感地段设置限速标志与减速路障,将车速控制在20km/h以下,并禁止鸣喇叭;矸石运输沿线、场地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拟回填煤矸石、淋溶水收集池及沉砂池污泥、剥离表土及深层黏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机械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及汽车清洗废水隔油处理产生的油泥。

项目拟回填的煤矸石主要来自于马依西一井掘进矸石及洗选矸石,根据对马依西一井采掘煤矸石和洗选煤矸石采样分析,煤矸石的水溶性盐总量为0.20%~1.8%,小于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Ⅰ类场入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溶性盐总量小于2%的要求;煤矸石浸出试验浸出液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且满足《**省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技术指南(试行)》表1控制要求。场地底部设置防渗层,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75cm的天然基础层,可满足《**省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技术指南(试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类场防渗要求,且在填沟造地区底部设有导水盲沟,避免填沟造地区矸石淋溶水淤积底部。

项目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沉砂池将会产生部分污泥,主要为泥沙,定期清理、干化后回填填沟造地区;回填前预先对回填区的表土层及深层黏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及深层黏土为土壤**,要求分类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设置于回填区内,最大占地面积1.86hm2),后期浅层表土全部用于项目后续造地植被恢复用土,深层黏土则全部用于底部防渗及煤矸石阻燃抗渗层用土,无多余土方。项目不设置设备机修间,施工期设备维修均依托项目周边社会**,场区内设备定期保养将产生少量废机油,洗车平台隔油沉砂池也将产生少量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在项目场地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间的标准进行防渗建设,废机油、油泥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施工期剥土完毕后,利用天然基础层构建底部防渗系统,使其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在回填过程中,回填体分层压实,防止自燃和入渗;当煤矸石回填深度达到1m左右时采用推土机摊铺、平整,采用30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碾压2~3遍,强震2遍,确保压实度90%以上;当煤矸石回填厚度达到5m时,上覆阻燃抗渗隔层,阻燃抗渗隔层采用黏土,厚度为0.33m(压实后厚度0.30m),压实度达到95%以上。回填结束后,对顶部回填0.83m黏土防渗层(压实后0.75m),然后覆表土0.5m(旱地0.6m)。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淋溶水池、车辆清洗设施的隔油沉淀池等未一般防渗,池体及地基均需采取防渗设计,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 Mb≥1.5m,K≤1×10-7cm/s;材料库房、场区内部道路等其他非绿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六)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耕地(旱地),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有所改变,但占地范围相对区域来说,其比重不大。且在项目填沟造地结束后,施工期临时扰动区将恢复为原有地类,回填区域建设为耕地、林地,造地后土地质量可得到很好的改善,最大程度上恢复了生态。目区内涉及植被类型为旱地、阔叶林、灌丛及无植被区,以旱地为主要植被类型,填沟造地范围内不涉及珍稀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占用林地均为Ⅳ级林地,在占用林地前应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减缓对林地的影响。填沟造地实施过程中将会破坏植被,扰动地表,但占地范围野生动物稀少,造地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通过设置水土保持设施,布设截、排洪沟,建立挡土墙等水土保持工作后,水土流失等级可控制到轻度至中度,实施结束后,造地范围变为阶梯分布的耕地,其水土保持设施较为完善,区域水土流失将逐步得到减缓。本项目实施,将对南风井场地现堆存的矸石进行清运回填,清运期间,应完善堆存区域截排水沟渠,清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压实,或进行硬化、绿化作为场地使用。

项目占地范围内三转湾小溪为季节性溪沟,填沟造地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修建过水涵洞、截排水沟渠,施工过程做好施工区域淋溶水收集处理、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措施,确保淋溶水及各种施工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回用,对下游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

项目填沟造地期满后,回填区域场地外围来水均通过施工期修建的截排水沟及底部过水涵洞导流至场地下游溪沟排放,造地区已全部复垦为旱地及林地,降雨产生的地表径流可视为洁净雨水,通过马道截水沟导入马道两侧蓄水池用于旱地浇灌,剩余部分经截排水沟进入地表溪沟。渗入底部淋溶水通过底部盲沟及拦截坝泄水孔导流至拦截坝下淋溶水收集沉淀池,投加混凝剂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Fe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1直接排放标准,以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要求后,回用于造地区内灌溉用水。

运营期应持续对淋溶水定期监测,直至收集的淋溶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方可终止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监管。

(二)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在造地区内种植农作物,产生的扬尘较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在造地区内种植农作物,****泵站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泵站,运行时间较少,产生的噪声经封闭的构筑物隔声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运营期主要为旱地及林地农作物种植,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种植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淋溶水收集池定期清理出的泥沙等。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生活垃圾经种植人员带离现场,丢弃在当地垃圾桶内,淋溶水池定期清理的少量泥沙,回用**坎或田间道路修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运营期沿用施工期时在填沟造地区外围设置的截水沟及过水涵洞,防止外围雨水进入填沟造地区内。煤矸石回填时分层回填并压实,顶部及底部均采用粘土层压实作防渗层,回填区内少量淋溶水经底部盲沟引至淋溶水池收集,投加混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造地区内灌溉用水。项目主要在造地区内种植农作物,对土壤的污染主要是种植过程中使用化肥、农药对土壤产生影响,环评要求科学种植,使用低毒、合法合规的农药及化肥,按农作物需求定量使用,并每年对建设的农田区域土壤采样监测,科学管理,农作物种植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六)生态环境

根据《报告书》,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农作物种植,施工破坏的林草地将逐步得到恢复,施工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逐步降到最低。随着项目区地表植被的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改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