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配套焚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鹰潭-贵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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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配套焚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7 16: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配套焚烧装置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03月18日 - 2026年0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00

建设名称: ****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配套焚烧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 **省******经济开发区化工基地片区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江****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配套焚烧装置****经济开发区****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2′54″、北纬28°21′39″,全厂总占地面积为28.21万m2。厂区东面为经七路、规划工业用地,南面为纬九路、规划工业用地,西面为经四路、规划工业用地、****监测站,北面为纬七路、海利贵****公司、******公司。项目性质为**,**3套危废焚烧装置(单套处理能力分别为500kg/h废液)、1套20%氢氟酸精制装置(处理能力1.5t/h)。仅处理厂内自产危废,不接收厂外危废。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蒸馏残液、废液、废催化剂及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冷凝液等,分为三类危废:高氯废液、高氟氯废液、氟磺酸废液,危废类别涉及HW11、HW06、HW49、HW45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危废焚烧装置区(危废焚烧、氢氟酸精制)等主体工程;**306C危废罐组区、220罐组区、508甲类仓库,改建207罐组区,依托现有506仓库等贮运工程;改建供热,依托现有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公用工程楼、维修楼、配电间、科技化验楼、办公楼、中心控制室等公辅工程;**3套焚烧尾气处理措施、302D事故应急池、302E初期雨水池,****处理站、危废暂存间、207罐区废气处理措施,****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占投资额的54.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危废焚烧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207罐区废气、氢氟酸精制废气、三效蒸发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NH3、HCl、氟化物、H2S、臭气浓度、氟化氢、SO2、NOx、CO、二噁英、氯气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完全的废气。(1)有组织废气项目3套危废焚烧装置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分别采取1套“SNCR+余热锅炉+急冷+两级水洗+两级碱洗+湿电除雾+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标;氢氟酸精制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引入焚烧尾气“两级水洗+两级碱洗+湿电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尾气合并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排放浓度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氯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TVOC、四氯化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浓度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限值,三乙胺排放浓度可满足《**市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A.3限值,氨可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要求。三效蒸发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管道负压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合并采取1套“碱洗+除湿+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TVO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要求。207罐区废气经呼吸阀、管道收集,采取1套“水封+碱喷淋”措施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氟化氢、氯化氢排放浓度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2)无组织废气项目厂区内需焚烧废液采取密闭架空管道输送物料,出厂液态危废采取密封吨桶+密封厢式车转运等措施,加强设备和管道密封性,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物料输送管道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厂区内厂房外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应限值,厂界TVO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标准限值,氯化氢、颗粒物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浓度限值,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湿电除雾器定期冲洗废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207罐区尾气吸收系统定排水、真空泵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生活污水及全厂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NH3-N、TP、TN、全盐量、SS、氟化物、四氯化碳、石油类、硫化物、动植物油等。湿电除雾器定期冲洗废水、尾气吸收系统定排水、真空泵排水、化验室****处理站“调节+絮凝沉淀+板框压滤”(处理规模540m3/d)预处理;焚烧装置碱洗废水采取“三效蒸发”(处理规模5.0t/h)预处理产生三效蒸发冷凝水,与以上预处理后****处理站“深度除氟+初沉池”处理,并入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定排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的初期雨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处理站“二沉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SS、CODcr、BOD5、SS、NH3-N、TP、TN、全盐量、氟化物等达****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石油类、四氯化碳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等要求,外排废水排****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尾水管道排入信江。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焚烧装置、三效装置、各类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75~8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依托现有507危废暂存间(面积为720m2)、502A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60m2),**306C危废原料罐组(4个150m3立罐、2个50m3立罐)。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同时按照危废信息化监管要求安装智能终端、电子地磅,落实“五即”要求,采用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依托现有502B一般固废暂存间160m2(贮存能力按2个月计),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焚烧炉、储罐等均架空设置、下设围堰,厂区内废液收集、输送应采用架空管道密闭输送、下方设置托盘(式)管架或收集沟,废水收集、输送应采用架空明管;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焚烧装置区、220罐组、306C危废罐组、508甲类仓库、焚烧装置废气处理区、302D事故应急池、302E初期雨水池、207罐组等)及废水收集、输送、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土壤监控,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的要求,****处理站附近、厂区外东北角(上游)、鲤塘村(下游)等共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镉、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化物、氟化物等;在205罐区附近、208罐区附近、204罐区附近、三氟装置北侧、三氟装置南侧、ZDZE装置附近、202罐区附近、污水处理站附近、液氯仓库附近、207罐区附近、R245装置南侧、焚烧装置附近等共设置12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中45项基本项目、氨氮、氟化物等。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类,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为防止泄漏,废水收集、输送应采用架空明管,管道线应标志清晰,巡线员定期巡线,对因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配置防火灭火器材;工段现场配备防毒面具和自给式呼吸器等防范用品等,车间设置物料收集池、罐区等危化品贮存区设置围堰,加强危废的运输、贮存管理,做好危废暂存库的防雨、防水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不产生“二次污染”。设备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发生泄漏自动报警,制订企业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涉及项目消防、安全等问题,以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的报告、批准的文件为准。项目落实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涉及生产车间和罐区周边设置围堰、排水沟、收集罐等;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园区设置了1座6000m3事故池。厂区现有1个1600m3和1个1800m3事故池,**1个1000m3事故池,焚烧装置区设置1个事故废水收集罐30m3,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废液、化学品及生产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报纸公示和公众座谈会等调查形式。调查结果为无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