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棉二厂项目A-1****中心精装修设计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国棉二厂项目A-1****中心精装修设计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区 P(2022)134 号地块(国棉二厂项目)A-1地块;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国棉二厂项目A-1****中心位于2#楼1~3层,精装修设计面积约1215平方米。根据国棉二厂项目A-1地块提升交付品质和服务质量需求,目前计划推进A-1****中心精装修设计服务采购事项。本次精装修服务包含精装修方案设计、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合格书)、相关落地软装清单制定以及后续的精装修延展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27.756106万元。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最高竞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预计进场时间为2026年3月,服务期3个月,实际进场时间以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 /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0日24时00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加急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市**区铁机路与**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99****9915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叶女士
电话:027-****8356、139****3312
地 址:**省**市**区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2518室
联 系 人:中共******公司纪委
联系方式:027-****4920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6 年3月17日
采购公告附录: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同时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机构,持有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注:1、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还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等变更记录的扫描件。
| 企业业绩要求 |
| 供应商近5年独立承担过3项房地产项目精装修设计服务工作。 |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企业信誉要求 |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