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5MA9FCRFR2E | 建设单位法人:李广建 |
| 牛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紫云镇公明路与平禹铁路交汇处以西600米 |
| **能信热电等容量替代民生热电工程配套 220kV 升压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紫云镇公明路与平禹铁路交汇处以西600米 |
| 经度:113.45246 纬度: 33.8250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7 |
| 许环辐审〔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5MA9FCRFR2E001V |
| 2025-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86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5MA9FCRFR2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25MA9FCRFR2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100MA46QUEU84,****1025MA47HKPL94 | 竣工时间:2025-10-27 |
| 2025-10-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28 |
| 2026-0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3264 |
| **(未批先建) | 实际建设情况:**(未批先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20kV升压站(不含送出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220kV升压站(不含送出线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430MVA 主变压器(变压器等级 220kV)、2×55MVA 高厂变(变压器等级 20kV)、1×55MVA 启备变(变压器等级 220kV) | 实际建设情况:2×430MVA 主变压器(变压器等级 220kV)、2×55MVA 高厂变(变压器等级 20kV)、1×55MVA 启备变(变压器等级 220k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物。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升压站按照“无人值班”方式管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要求,工程首先通过优化设备选型从源头控制噪声;其次合理规划升压站布局,将主变压器布置在远离围墙及周围敏感建筑的区域,并利用建筑物阻挡噪声传播。经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按照“无人值班”方式管理,无生活垃圾产生。 营运期产生的废铅酸电池由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 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收集过程中应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已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存放;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贮存。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防止电解液泄漏。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应避免遭受雨淋水浸。 根据《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要求,收集、运输、贮存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应根据废铅蓄电池的特性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必须粘贴符合 GB18597 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禁止在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蓄电池;禁止倾倒含铅酸性电解质。 废铅蓄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禁止将废铅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铅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对产生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能有效地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升压站母线按电晕电压校验并选择导线截面,使之晴天不会出现电晕,同时消除尖峰放电现象,减弱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 (3)在运行期,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4)按要求开展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拟设置1座有效容积70m3事故油池,可容纳一台变压器100%的排油量的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事故及检修期间可能产生的漏油。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安装、事故、检修等造成的漏油污染环境,废油不得随意处置,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相应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 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物。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升压站按照“无人值班”方式管理,巡检人员产****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要求,工程首先通过优化设备选型从源头控制噪声;其次合理规划升压站布局,将主变压器布置在远离围墙及周围敏感建筑的区域,并利用建筑物阻挡噪声传播。经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按照“无人值班”方式管理,无生活垃圾产生。 营运期产生的废铅酸电池由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 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收集过程中应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已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存放;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贮存。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防止电解液泄漏。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应避免遭受雨淋水浸。 根据《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要求,收集、运输、贮存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应根据废铅蓄电池的特性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必须粘贴符合 GB18597 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禁止在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蓄电池;禁止倾倒含铅酸性电解质。 废铅蓄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禁止将废铅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铅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对产生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能有效地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升压站母线按电晕电压校验并选择导线截面,使之晴天不会出现电晕,同时消除尖峰放电现象,减弱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 (3)在运行期,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4)按要求开展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拟设置1座有效容积70m3事故油池,可容纳一台变压器100%的排油量的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事故及检修期间可能产生的漏油。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安装、事故、检修等造成的漏油污染环境,废油不得随意处置,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相应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323.8393 | 0 | 0 | 0 | 0 | / |
| 0 | 0 | 439.1564 | 0 | 0 | 0 | 0 | / |
| 0 | 0 | 52.3744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优化选型和布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优化选型和布置 | 本项目220kV 升压站正常运行后,升压站东、南、西边界 N1~N3 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7~7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 67~75dB(A),验收工程****电厂厂区内,****电厂主要噪声源(冷却塔,汽轮机和发电机所在主厂房),****电厂主要噪声源影响巨大,因此不对升压站边界噪声情况进行评价;主厂区南、西、北厂界 N4~N6 昼间噪声监测值为 53~57dB(A),夜间监测值为44~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 1 | 升压站按照“无人值班”方式管理,无生活垃圾产生。 营运期产生的废铅酸电池由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升压站按照“无人值班”方式管理,无生活垃圾产生。 营运期产生的废铅酸电池由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 | 设置1座有效容积70m3事故油池,可容纳一台变压器100%的排油量的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事故及检修期间可能产生的漏油。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安装、事故、检修等造成的漏油污染环境,废油不得随意处置,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相应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设置1座有效容积70m3事故油池,可容纳一台变压器100%的排油量的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事故及检修期间可能产生的漏油。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安装、事故、检修等造成的漏油污染环境,废油不得随意处置,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相应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生活污水处理、固废贮存依托厂区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处理、固废贮存所依托厂区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