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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地区****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慧颖****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中学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设计住宿床位600张,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供电、供热及消防设施;同步实施室外混凝土道路硬化面积800平方米及围墙改造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0.25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类型为教育用地。工程建设包括建筑物基础开挖与回填、场地平整及地表硬化等,土石方挖填总量0.55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25万立方米,填方0.30万立方米,借方0.05万立方米,无弃方,借方来源于当地合规料场。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苫盖及定期洒水措施,建成后除建构筑物外,其余地表进行硬化处理,旨在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提升学校后勤保障能力,同时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