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威德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羽毛球拍及网球拍生产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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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羽毛球拍及网球拍生产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羽毛球拍及网球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3月18日—3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羽毛球拍及网球拍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镇院东村永盛路33号7栋厂房一至五楼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五、项目概况:

****位于**市**镇院东村永盛路33号7栋厂房一至五楼,主要从事羽毛球拍、网球拍生产。建设单位依托出租方****公司的**市**镇院东村永盛路33号7栋厂房一至五楼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3156m2。主要生产设备有织纱机、裁纱机、烤箱、成型机、铝成型机、滚圆机、水帘喷漆柜、补土工作台、缠皮机、打钉机、空压机等设备,预计投产后生产规模年产羽毛球拍25万支、网球拍25万支。拟聘职工45人,均不住宿,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2小时(夜间有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和**市锦尚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织纱、预型、碳纤维成型、喷底漆及其烘干、接手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第一次喷面漆、第二次喷面漆及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计),喷底漆、第一次喷面漆、第二次喷面漆工序产生的漆雾(以颗粒物计),打孔、抛框、补土、喷漆前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计),天然气燃烧废气(以颗粒物、SO2、NOX计),及污水处理设施恶臭(臭气浓度)。

加强密闭,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存放于室内,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喷底漆废气经水帘喷漆柜水帘幕去除漆雾后接入干燥器除湿,再与织纱、预型、碳纤维成型、烘干、接手柄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孔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第一次喷面漆废气分别经2台水帘喷漆柜水帘幕去除漆雾后接入干燥器除湿,再分别进入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TA005)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第一次喷面漆的烘干废气单独收集后就近与除湿后的第一次喷面漆废气一同接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第二次喷面漆废气分别经2台水帘喷漆柜水帘幕去除漆雾后接入干燥器除湿,再分别进入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TA007)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第二次喷面漆的烘干废气单独收集后就近与除湿后的第二次喷面漆废气一同接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项目经落实措施后,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拟在厂房2F中部南侧设置固废区,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碳纤维边角料、废离型纸、碳纤维屑、铝边角料、铝屑、沉渣、通孔产生的原子灰、废次品、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给相关厂家综合利用;固废区参照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贮存场所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拟在厂房2F东侧设置危废间,项目原料空桶、废活性炭、漆渣及污泥、水池废液、废导热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危废间建设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场区内拟设置垃圾筒收集生活垃圾,并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在产生后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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