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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7 16:5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签订国家组织药品第十一批集中带量采购项目购销协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4月10日。
二、签订主体
各市医联体牵头单位和中选药品的申报企业为签订主体。中选企业为联合体的,目前系统默认1家企业可以签订,其他企业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三、签订方式
医疗机构或申报企业任何一方可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发起生成并签订购销协议。
四、操作方式
(一)权限设置
操作路径:“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机构角色管理”页面增加“协议签订角色(并选择双方协议签订菜单)”-“账号管理”-“机构账号管理”页面选择对应的子账号,设置“协议签订角色”。
(二)签订购销协议
操作路径:“药品采购管理”-“电子协议签订管理”-“双方协议签订”-在“进行中”页面对应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电子签章”后按操作说明步骤,查看协议并签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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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