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重新立****中学迁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以丹发改审批〔2021〕43号同****中学迁建工程项目立项,鉴于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等均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和人口的快速发展,****中学教学条件已远远不能满足适龄学生的就学需求,****中学生入学难问题,同****中学迁建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中学迁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镇拉仪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用地面积为9883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524.83平方米,计容面积为52103.9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070.05平方米,实验楼13530.97平方米,学生食堂5651.62平方米,1#综合楼2738.64平方米,阶梯教室3140.52平方米(阶梯教室2),学生宿舍楼15021.29平方米,教务办公楼3075.00平方米,连廊2324.35平方米,田径看台1125.00平方米,附属配套45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420.91平方米,为地下室人防工程、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及实验楼架空层。绿地面积34627.2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25个(充电桩车位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13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3919.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109.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8.06万元;基本预备费1771.80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上级资金解决。
六、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s://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报我局审批。丹发改审批〔2021〕43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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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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