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
批前公示
一、 一、项目背景
为解决**县沥青运输半径过大、成本偏高的问题,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组织开展了《****搅拌站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复前公示。
二、 二、项目位置与论证范围
项目拟选址地块位于千家镇**,项目距离千家镇镇区约6公里,本次论证面积总计为2.56公顷。
三、 三、论证内容
本次论证内容为:
B-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约2.43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为36米,绿地率≤20%;
B-02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面积约0.13公顷。
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如下表:
| 地块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 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 B-01 | 二类工业用地 | 100102 | 24278 | 1.0 | 40 | 36 | 20 |
| B-02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207 | 1282 | — | — | — | — |
四、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分析图
2.用地范围图
3.地块分图则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5日);
2.公示地点:****政府网站(http://Ledong.****.cn)、****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抱由镇尖峰路1****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
5、咨询电话:0898-****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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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