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大桥(新、旧桥)增设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
| **区**大桥(新、旧桥)增设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
| A10-124********266776A-****0109-000001-0 | ||
| 其他 |
**区**大桥(新、旧桥)增设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第4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大桥(新、旧桥)增设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3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对招标文件的“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 序号 |
位置 |
原文 |
调整后 |
| 1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桥梁情况:**大桥位于**区均安镇县道X501南南线,跨越均安水道。 |
桥梁情况:**大桥位于**区均安镇县道X502南南线,跨越均安水道。 |
| 2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承包方式: √其它:清单工程量包干 |
2.承包方式: √其它:综合单价包干 |
| 3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4,952,184.00(元) |
4,294,226.00(元) |
| 4 |
投标保证金 |
90,000.00(元) |
80,000.00(元) |
| 5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7.1 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费金额≥39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7.1 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费金额≥34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 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 |
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
| 7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 |
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
| 8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2、现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 序号 |
位置 |
原文 |
调整后 |
| 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1 17:00前。 |
2026-03-22 17:00前。 |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84.00元。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84.00(元) 计算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算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26.00元。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26.00(元) 计算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算 |
| 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0 风险控制价 |
□不设置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356.40(元) 其中: 施工风险控制价为:****356.40(元) |
□不设置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092.10(元) 其中: 施工风险控制价为:****092.10(元) |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00元 |
3、现对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 序号 |
位置 |
原文 |
调整后 |
| 1 |
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费金额≥39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费金额≥34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
| 2 |
资信标-诚信状况 |
/ |
增加: 若投标人在该系统内查询不到任何相关数据或诚信等级信息,则本项不得分。 |
| 3 |
资信标-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 |
类似项目业绩: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费金额≥39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
类似项目业绩: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费金额≥34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
4、现对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 序号 |
位置 |
原文 |
调整后 |
| 1 |
封面 |
**区**大桥(新、旧桥)增设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施工合同 |
**区**大桥(新、旧桥)增设安全设施工 施工合同 |
| 2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1.10 其他义务 |
(15)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C、海事、海洋、航道、环保、边防、**、渔政、**、交通维护、治安协调等有关事宜费用。 |
(15)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C、海事(适用专用合同条款25.3款的按其执行)、海洋、航道(适用专用合同条款25.3款的按其执行)、环保、边防、**、渔政、**、交通维护、治安协调等有关事宜费用。 |
| 3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3.16 |
4.3.16本项目的“航道海事类服务”由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 项目涉及通航航道下部结构(桥墩)施工及通航孔上部施工,超出桥梁护栏外的作业均有可能影响航道通航安全,需要报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采购施工期临时航标设计、通航安全评估、水上安全技术服务、施工期临时航标配布维护等服务。 “航道海事类服务”由承包人进行采购,承包人须以采购的方式选取第三方实施单位(竞价方式的采购方案,须以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 本项费用单独按实结算,由发包人支付给第三方实施单位。 发包人、承包人与第三方实施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并对第三方实施单位做好监管和质量安全管理,第三方实施单位不允许对委托内容进行分包。 本项目如有其他相关服务项目的,可参照本条款执行。 |
删除 |
| 4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5.4.4 |
本合同核备清单预算价为4,952,184.00元。包含在核备清单预算价中的暂列金额为135,187.00元,暂估价为 / 万元。 |
本合同核备清单预算价为4,294,226.00元。包含在核备清单预算价中的暂列金额为118,328.00元,暂估价为 / 万元。 |
| 5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25.本项目需增加的专用合同条款 |
/ |
新增: 25.3 保通便道管理 通航桥梁防撞项目的保通便道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海事警戒船的配置标准、部署方案、值班调度及应急响应;施工临时浮标的设计选型、布设位置、信号标识设置、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撤除作业等),属于承包人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需的专项合规技术服务。 该服务系承包人基于其合同主体责任自行组织实施的管理行为,不构成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或“工程分包”,承包人需对服务过程中的人员配备、设备投入、安全管理、合规性审查及所有衍生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海事部门处罚、第三方索赔、安全事故赔偿等)承担全部且最终责任。经造价定额部门审定,保通便道管理费预算上限为人民币698,338.00元,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且第三方单位不得将委托内容转委托其他主体。该项费用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最高不超过698,338.00元,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实施单位。 基于项目涉及通航孔桥墩水上施工,可能影响航道通航安全,承包人须依法向航道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采购水上安全技术服务及施工期临时航标配布维护等服务。 发包人、承包人与第三方实施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发包人及承包人对第三方实施单位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本项目如有其他相关服务项目的,可参照本条款执行。 |
| 6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25.3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 25.4过程结算(本项目不适用) 25.5合同结算 25.6承包人的违约金支付说明 25.7本合同未尽事宜 |
25.4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 25.5 过程结算(本项目不适用) 25.6 合同结算 25.7 承包人的违约金支付说明 25.8 本合同未尽事宜 |
5、现对招标文件的“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 序号 |
位置 |
原文 |
调整后 |
| 1 |
第二节 资格审查资料-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费金额≥39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费金额≥34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6、更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7、其他调整: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2号楼5层 |
地址:**市禅**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2809 |
联系方式:0757-****4195 |
| 2026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