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311国道**东段一期工程质量安全行业检查,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委托****作为招标代理对311国道**东段一期工程质量安全行业检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311国道**东段一期工程东起**路,利用既有张圩河路进行改造,终于与242省道交叉口,全长约5.8公里,项目总工期约5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标段,招标范围为:对311国道**东段一期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品牌创建及上级部门要求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检查,原则上综合检查每年开展四次,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开展两次,交竣工检查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开展。
质量检测内容为:路基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抽检,内业资料检查等。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18个月)。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涵盖公路和材料专业,或涵盖道路工程专业)或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道路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技术负责人要求
(1****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涵盖公路和材料专业,或涵盖道路工程专业)或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道路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标书代写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在本工程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已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监理、施工等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评审。
3.2.4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2.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百盛****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3月17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 23时59分。
7.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http://49.****.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查看第一信**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84 513 8635)。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 36-6 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282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尚东现代城A座11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徐馨怡;项目负责人:陈小龙;
电 话:188****8564
mail:****@163.com
监督部门(行政):****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 址:**市**区海连东路15号
电 话:0518-****9779
邮政编码:222006
监督部门(纪检): ****组织人事科
地址:**市**区**路36-6号
电话:0518-****0464
传真:0518-****3037
邮编:222002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