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物流中心商业A区规划三路优化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壮族自治区**市**区壮锦大道16号 | 项目类型 | 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规划三路最低处路段,长约120米,面积约25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对规划三路最低处路段(长约120米,面积约2500平方米)标高进行抬升,包括铣刨原有沥青层、铺设10~20公分C35混凝土基层、重新铺设沥青面层及新增截水沟,使该处平均标高达到104.2米,以实现与A4交易单体的**衔接和截水目的。具体以实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公告名称 | ******物流中心商业A区规划三路优化改造工程 | ||
| 公告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6-03-17 00:00 至 2026-04-08 15:30 | ||
| 公告内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商业A区规划三路优化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物流中心商业A区规划三路优化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GXJTZ[2026]030003 建设地点:**市**区壮锦大道16号 合同估算价:730592.46元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建设规模:规划三路最低处路段,长约120米,面积约25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对规划三路最低处路段(长约120米,面积约2500平方米)标高进行抬升,包括铣刨原有沥青层、铺设10~20公分C35混凝土基层、重新铺设沥青面层及新增截水沟,使该处平均标高达到104.2米,以实现与A4交易单体的**衔接和截水目的。具体以实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企业承接或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3.3 不允许投标人存在法定代****公司,****集团、总公司、****公司,****公司等情形(除央国企外)。需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表》。 3.4参加投标活动人员、投标文件内涉及工作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 3.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团队人员等投标文件所涉及人员,均应提供最近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 3.6(1)投标文件里的联系人需填写完整姓名,联系方式需填写手机号码,不允许写座机号码。填写姓名不完整或者填写座机号码,予以废标。(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的,采用签字章代替签字的或法定代表人漏签的,予以废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至**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大厅座位12A0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注:报名资料里的联系人需填写完整姓名,联系方式需填写手机号码,不允许写座机号码,填写姓名不完整或者填写座机号码,不允许报名。) 4.3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15时30分,地点为**市**区金凯路26****中心11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www.****.cn、**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壮锦大道16号 联系人:刘文理 电话:0771-****9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凯路26号 联系人:杨幸声 电话:188****309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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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物流中心商业A区规划三路优化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01 |
| 报价方式 | 单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730592.46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柒拾叁万零伍佰玖拾贰元肆角陆分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工期(天) | 30 | ||
| 工期说明 | 30日历天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对规划三路最低处路段(长约120米,面积约2500平方米)标高进行抬升,包括铣刨原有沥青层、铺设10~20公分C35混凝土基层、重新铺设沥青面层及新增截水沟,使该处平均标高达到104.2米,以实现与A4交易单体的**衔接和截水目的。具体以实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资格条件 |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 业绩要求:企业承接或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3 不允许投标人存在法定代****公司,****集团、总公司、****公司,****公司等情形(除央国企外)。需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表》。 4参加投标活动人员、投标文件内涉及工作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团队人员等投标文件所涉及人员,均应提供最近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 6(1)投标文件里的联系人需填写完整姓名,联系方式需填写手机号码,不允许写座机号码。填写姓名不完整或者填写座机号码,予以废标。(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的,采用签字章代替签字的或法定代表人漏签的,予以废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3-17 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24 18:00 |
| 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31 18: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3 18: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8 15:3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大厅座位12A05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8 15: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金凯路26****中心11楼会议室 | ||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壮锦大道16号 | |
| 联系人 | 刘文理 | |
| 联系电话 | 0771-****965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
| 采购代理单位 | 代理单位名称 | **** |
| 代理单位地址 | **市**区金凯路26号 | |
| 联系人 | 杨幸声 | |
| 联系电话 | 188****3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