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运营管理,提升高原蔬菜标准化、绿色化种植水平,合理高效利用温室大棚**,现就珠峰****博览园温室大棚公开租赁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珠峰****博览园园区内温室大棚、总租赁面积为315.92余亩,共62座温室大棚,具体面积、位置以现场实地确认为准。
2.承租意向人员可根据实际种植需求,选择整租或部分租赁温室大棚。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为依法登记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社、种植大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具备成熟蔬菜种植经验及相关种植资质,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
2.承租用途仅限合法合规种植蔬菜及瓜果,严格遵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使用、环保等相关规定。
3.信誉良好、资金稳定,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服从园区统一管理与监督。
三、核心禁止条款
1.严禁转租、转包、外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棚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一经查实,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大棚,已缴租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2.不得擅自改变大棚主体结构、使用用途,不得从事非蔬菜种植、违法违规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等行为。
3.严禁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违规农业投入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租金标准
租金按3800元/亩(年)执行,租金已包含水电费,实行先缴后用、一次性足额缴纳。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出租方责任
1.提供符合使用条件的大棚及基础配套设施,保障正常生产使用。
2.负责园区公共区域管理、统一规划及相关协调服务。
3.对承租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承租方责任
1.****园区各项管理制度,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园区监督、检查。
2.负责大棚日常生产管理、环境卫生、生产垃圾、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3.租赁期间,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隐患。
4.严格按照合法合规途径开展蔬菜种植,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防疫等相关规定。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须将大棚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交还出租方。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拟定为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七、报名事宜
1.报名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种植经验证明、信用承诺书、征信报告等材料。
2.报名地点:****(白**日江路三号,加油站斜对面)。
3.联系电话:181****5291 187****7922
4.联系人:边先生 巴先生
八、其他事项
1.承租方须实地查看大棚现状,确认无误后再报名及签订合同。
2.凡报名参与租赁,均视为已充分知晓并完全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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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