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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36MA0DXER682 | 建设单位法人:王涛 |
| 王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开发区北园 |
| ******厂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2-C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5.166111 纬度: 38.892222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18 |
| 顺行审环〔2021〕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36MA0DXER682001X |
| 2025-09-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36MA0DXER6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36MA0DXER682 | 验收监测单位:**雄安****公司 |
| ****0629MA0CF2GE1P | 竣工时间:2023-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171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垂直无箱射压造型生产线 80 台套、 水平双工位造型生产线 15 台套,共计 95 台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垂直无箱射压造型生产线 80 台套、 水平双工位造型生产线 15 台套,共计 95 台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工艺包括原材料下料、冷压折弯、焊接、热处理、加工,其中标准件采购回来即成为成品;其他零部件需要原材料切割下料、焊接、加工、喷砂、抛丸、喷漆而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包括原材料下料、冷压折弯、焊接、热处理、机加工等,其中标准件采购回来即成为成品;其他零部件需要原材料切割下料、焊接、加工、喷砂、喷漆而成。 |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品抛丸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切割过程中粉尘经集气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1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焊接区域上方安装集气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1m排气筒对各焊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烟尘进行治理。建设项目喷砂在车间内单独密闭的喷砂房内进行。喷砂工序配套1套钢砂回收系统和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21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抛丸工序会产生粉尘,拟在抛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m排气筒排出。项目设一个封闭式喷漆房,调漆、喷漆与晾干均在喷漆房中进行,晾干采用自然晾干方式。调漆、喷漆和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采用“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工艺,最后经一根21m排气筒排放。为治理食堂油烟污染,建设单位在食堂内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气筒排空。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净化处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切断机、剪板机、抛丸机、钻床、台钻、漆泵、气泵、风机等设备。项目夜间不生产,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干式过滤器滤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抹布、废漆渣、除尘灰、下脚料、金属屑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下脚料、金属屑厂内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干式过滤器滤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抹布、废漆渣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主要污染物为pH值、 COD、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装置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净化处理后,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含尘废气、焊接工序焊烟、喷砂工序含尘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和食堂油烟。①切割工序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焊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下料切割废气一并由同 1 根15m 高排气筒 DA001达标排放;②喷砂工序废气经喷砂间密闭+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达标排放;③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喷漆房密闭+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 达标排放;④食堂安装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引风机等。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下脚料、金属屑、除尘灰、焊渣、废布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验收阶段交由**市****公司合理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识别标志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规定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危废台账。 |
| (1)废水处理设施变动:优化食堂废水处理方式,食堂废水处理设施由隔油池调整为隔油装置。(2)废气治理设施变动:①喷砂工序实际建设过程中,喷砂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滤芯除尘器调整为布袋除尘器。②喷漆工序实际建设过程中,对喷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于2025年9月19日备案完成喷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号:202********0000047)。 (2)排气筒变动:①因生产设备布局需要,厂区总平面布置做了相应调整,优化了排气筒设置。调整排气筒数量,厂区由 5 根排气筒调整为 3 根排气筒。其中,切割工序排气筒与焊接工序排气筒合并为 1 根排气筒;取消抛丸工序排气筒。②出于安全性考虑,调整了排气筒高度,排气筒高度由 21m 调整为 15m,调整相应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建筑物 5m 以上按排放标准值的 50%执行)。 (3)固废种类变动: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实际生产及运营中,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渣、布袋除尘器会产生废布袋,将焊渣、废布袋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其余种类不变; ②危险废物种类变动:喷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升级后,会产生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油手套,将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油手套纳入危废管理。其余种类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84 | 0 | 0 | 0 | 0.384 | 0.384 | |
| 0 | 1.047 | 0 | 0 | 0 | 1.047 | 1.047 | |
| 0 | 0.093 | 0 | 0 | 0 | 0.093 | 0.093 | |
| 0 | 0.00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11 | 0 | 0 | 0 | 0.11 | 0.11 | |
| 0 | 4783 | 0 | 0 | 0 | 4783 | 478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9 | 1.718 | 0 | 0 | 0.09 | 0.09 | / |
| 0 | 0.428 | 0.686 | 0 | 0 | 0.428 | 0.428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 4 三级标准,****园区污 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隔油装置、化粪池 | 根据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TH-HJ-2510-319)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总排口 DW001 主要污染物排放平均浓度最大值为 pH 值 8.2-8.4(15.8℃)、化学需氧量 2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46.3mg/L、悬浮物 100mg/L、氨氮 25mg/L、总氮 29.1mg/L、总磷 1.72mg/L、动植物油 0.08mg/L。 |
| 1 | 废气:切割过程中粉尘经集气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1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焊接区域上方安装集气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1m排气筒对各焊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烟尘进行治理。建设项目喷砂在车间内单独密闭的喷砂房内进行。喷砂工序配套1套钢砂回收系统和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21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抛丸工序会产生粉尘,拟在抛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m排气筒排出。项目设一个封闭式喷漆房,调漆、喷漆与晾干均在喷漆房中进行,晾干采用自然晾干方式。调漆、喷漆和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采用“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工艺,最后经一根21m排气筒排放。为治理食堂油烟污染,建设单位在食堂内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气筒排空。 | 因生产设备布局需要,厂区总平面布置做了相应调整,优化了排气筒设置。调整排气筒数量,厂区由 5 根排气筒调整为 3 根排气筒。其中,切割工序排气筒与焊接工序排气筒合并为 1 根排气筒;取消抛丸工序排气筒;出于安全性考虑,调整了排气筒高度,排气筒高度由21m 调整为 15m,相应调整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建筑物 5m 以上按排放标准值的 50%执行)。(1)有组织:①排气筒 DA001:颗 粒 物 有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 15m)。②排气筒 DA002:颗 粒 物 有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 15m)。③排气筒 DA003:颗 粒 物 有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 15m)。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 1 表面涂装业标准。(2)无组织:①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 2 中其他企业标准;颗 粒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②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无组织特别排放标准。 |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含尘废气、焊接工序焊烟、喷砂工序含尘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和食堂油烟。①切割工序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焊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下料切割废气一并由同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②喷砂工序废气经喷砂间密闭+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③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喷漆房密闭+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④食堂安装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①切割、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7kg/h。切割、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5m以上按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②喷砂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喷砂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2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5m以上按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③喷漆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A.工况1(吸附):(a)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07kg/h。喷漆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5m以上按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b)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4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ND。喷漆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5m以上按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B.工况2(吸附+脱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2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05mg/m3。喷漆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5m以上按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①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8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6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两排放浓度最大值为ND,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边界标准限值要求。②厂区内(喷漆工序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7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ND,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夜间不生产,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项目夜间不生产,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 根据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TH-HJ-2510-319)检测结果可知,2025 年 10 月22 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东厂界昼间噪声值为 51dB(A)、51dB(A),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 60dB(A)、61dB(A)。南厂界、西厂界为共用厂界,不再监测。东 厂 界 、 北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干式过滤器滤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抹布、废漆渣、除尘灰、下脚料、金属屑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下脚料、金属屑厂内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干式过滤器滤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抹布、废漆渣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 项目产生的下脚料、金属屑、除尘灰、焊渣、废布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验收阶段交由**市****公司合理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识别标志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规定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危废台账。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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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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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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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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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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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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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