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之光文化广场招商公告(20260317)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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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招商公告(****0317)

项目编号:****发布时间:2026-03-17 17:23:06


****广场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场馆业态,完善场馆建设,****广场现对外招商,诚邀广大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广场介绍

****广场(以下简称“**之光”****政府重点打造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集团下属的****负责运营。项目位于**市燕尾洲路与宾虹东路交叉口,**“心脏”三**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由城市展示馆、科技馆、****中心****中心四个单体建筑组合而成。项目按照“多馆合一、高度融合”的理念,是一个集规划展示、文化艺术、科普教育、青少年活动、市民活动、休闲旅游等多功能与一体的城市科技文化综合体。2020年该项目荣获中国建筑最高奖“鲁班奖”,2021年获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自2018年10月陆续开放以来,累计接待市民游客超300万人次,已成为展示我市形象的金名片。

二、招商区域及业态

1. 招商区域:****广场****中心-1楼

2. 建筑面积:1536平方米;

3. 业态规划:餐饮;

4. 租赁期限:4年,采用2+2模式,**方经营2年后,届时结合相关业务情况及**方运营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是否续签2年;

5. **模式:

承租方将场地用于对外餐饮经营使用,同时保障**之光员工日常用餐。

(1)对外经营:承租方承担对外经营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餐厅员工薪资、福利及各项保险费用、燃气费、卫生费、网络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餐厅对外经营部分的含税营业额比例,收取相应经营分成:月营业额40万元(含)不低于3%,40万元-80万元(含)不低于的7%,80万元以上不低于9%(分成比例按非阶梯式规则执行,以累计营业额为计算基数统一核算)。

(2)员工餐保障:**之光按规定的餐饮标准将员工餐费支付给承租方,承租方负责为员工提供每日三餐(每周7天,除周六、周日晚餐)自助餐服务。我方承担员工餐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薪资标准参照市场行情确认)。

(3)餐厅水电费双方各承担50%。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具备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水平,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产权方有权判定其是否与周边业态、品牌档次、形象等相适宜,经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与招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qq.com,如有运营、业态初步设想等证明综合实力的材料连同报名表一并打包发送,打包邮件及压缩包附件主题为“姓名+意向区域+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广场****中心5楼文化产业部报名。

(三)联系方式

施先生:158****0857

四、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23日,解释权属****所有。

附件:****广场招商入驻申报表.doc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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