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家储备林及油樟产业化
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补遗书2号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现将本项目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公路工程)建造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5内容
原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4变更为下述内容: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公路工程)建造师资格,且该建造师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注册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以****保障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专职人员,且持有在投标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支付凭证和社保证明(企业设立或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或入职时起按实计算,下同)。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5) |
| 项目总 工程师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以****保障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专职人员,且持有在投标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支付凭证和社保证明(企业设立或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或入职时起按实计算,下同)。 |
三、调整投标相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至2026年3月25日00时00分;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4月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4月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四、其他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余条款、要求及本项目补遗书1号载明内容均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补遗书全部内容,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及要求准备投标事宜,因未及时查阅补遗书信息、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