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部(安全保卫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张江园区部分办公场地零星改造工程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采购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针对2026****园区部分办公场地零星改造工程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市**区**路555号;服务期限为项目结束为止。
3.本项目拟入围1家单位,入围后,由采购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32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5.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张江园区部分办公场地零星改造工程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投标人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企业。
2、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9:00至17:00】(**时间)。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管理部****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①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②不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供应商非联合体响应;④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合计不超过10M),供应商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仅邀请库内单位参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3月30日14时45分-2026年3月30日15时15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15分】标书代写
3.递交地址:【**市**区**南路688号上银金融大厦26楼】
4.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15分】标书代写
6.询价会议地点:【**市**区**南路688号上银金融大厦26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om)、**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询价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南路688号
经 办 人:杨老师
电子邮箱:****@bosc.cn
监督邮箱:****@bosc.cn
****中心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