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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融城投建设〔2026〕367号文悉。根据《****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榕〔2026〕17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音西街道音西村、**街道观音埔村,面积为33817平方米的土****公司,作为观音埔东侧绿化用地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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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