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 项目 名称 | **红狮环保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县杉阳镇普棚村**无量山水泥厂内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博曦****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该项目占地面积4200m2,均为**无量山水泥厂用地(不新增用地),依托“**红狮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替代燃料项目)现有设施,新增污泥处置系统及配套的除臭设施、城市污泥泵送系统,拟扩建15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包含2万吨城市污泥、5万吨污染土及8万吨其他一般废物(包括SW01冶炼废渣、SW03炉渣、SW05尾矿、SW06脱硫石膏、SW07污泥、SW10磷石膏、SW11其他工业副产石膏、SW15造纸印刷业废物)。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设备冲洗水。 3、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固废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主要为污泥挥发的恶臭、窑尾废气。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 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 |||||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处理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设置围挡,按指定地点存放各种建筑材料和砂石材料,并做好防尘覆盖;散装建筑材料,应设专门库房堆放,散落于地面的物料应及时进行清扫;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冲洗车轮车身;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二)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废水依托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及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永久弃方;建筑垃圾经分类处理后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依托水泥厂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处理措施 污泥预处理车间采取封闭措施,设置负压收集系统,收集的恶臭采用一套“多级碱喷淋吸收塔+活性炭装置”除味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高温+碱性环境+SNCR+冷却(余热锅炉)+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经10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水泥厂已建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根据行业规范《水泥化学分析废液的处理方法》(GB/T 29422-2012)中4.1规定将化验室废液加入水泥原料中利用水泥煅烧窑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依托水泥厂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送至水泥厂原煤堆场,最终与原煤一同入窑焚烧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