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2026)1146****258项备品备件整体转让(1批次) |
| 其他资产 |
| **** |
| 15.98 万元 |
| 5 天 |
| 2026-03-17 |
| 网络竞价 |
| 1、网络动态报价单次竞价涨幅金额为1500元,120秒内无其他意向方竞价,则报价环节终止,确定受让方及成交金额。 2、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本次转让资产位于**市**区蒲河路158号**先进制造产业园内,本次转让资产不可挑选,不做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转让标的的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看货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性能、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3、处置方式: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报废资产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解处理,达到环保无害化标准,如涉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需处理,必须交由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格证书)的企业处理,并由购买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等)。 4、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证金,重新挂牌。 5、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负责标的物保护性拆除(如有)、拆解、装卸、运输等。受让方作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提货车辆须有相应遮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标的物丢失、散落、损坏;装运过程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须进行赔偿并负责修复原状;受让方应确保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地面无各种垃圾,满足场平地净的要求。如发生任何资产损失、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交接本项目资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性拆除(如有)、拆解、装卸、运输、环保、检斤、安全、消防、税费等都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安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作业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8、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完成、受让方完成全部资产转移工作后,转让方在2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