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板单元智能化制造厂房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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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制造厂房项目已由射****办公室以射政服投资备〔2026〕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制造厂房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港迎宾大道东侧、****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桥梁板单元切割及焊接加工车间26000平方米、堆场及周转场地47000平方米、电力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除尘工程、给排水(含消防)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围墙等附属设施、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用地范围示意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

2.1.3合同估算价:38000万元。

其中:

①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65万元;

②**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7835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90日历天(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周期,具体工期满足发包人建设任务需求)。

计划勘察、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4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规划方案、勘察、设计内容并通过审查提交成果);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5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具体竣工日期以开工令开工时间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相关服务: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建设桥梁板单元切割及焊接加工车间26000平方米、堆场及周转场地47000平方米、电力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除尘工程、给排水(含消防)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围墙等附属设施、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用地范围示意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

2.2.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含自公共电力线路与项目专线接入点以下全部电力工程设计)、弱电智能化、动力及气体设计(压缩空气、天然气、二氧化碳、氧气及丙烷等)、消防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环保配套、绿化、亮化、市政设计(包括室外附属工程、配套综合管网)以及全部设计工作所必须的二次深化设计】等。

2)采购: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关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资料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用地范围示意图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2.3****政府采购工程:否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c.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a.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c.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 2023年4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3年4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或**工业建筑(可含该厂区内的办公、科研、实验室的建筑面积,不含绿化、铺装等附属工程面积)。标书代写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a.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c.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d.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的监理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 2023年4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3年4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或**工业建筑(可含该厂区内的办公、科研、实验室的建筑面积,不含绿化、铺装等附属工程面积)。标书代写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 2026 年 0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3.6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 **县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标书代写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不限区域),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资格条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4月 20 日 9 时 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gb-web/#/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0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cn/gb-web/#/login

8.2“**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cn/open/#/login

8.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17:7082//jsztk/#/login

8.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0515-****3535或0515-****3538

(3)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189****5322 **数科CA(原国信CA)**专线:0515-****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政府网上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健康一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兴阳路新**嘉

与碧海路交叉口金港商务大厦五楼 园西门

联系人: 张雨 联系人: 陶元元

电话: 150****1661 电话: 173****767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___陶元元____

邮编: 224300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224300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552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市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排名不分先后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8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2.4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建议每个评审要点不超过20页,每超过2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

(3)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本评标办法中评标价均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3.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

(4)

其他评分因素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设计文件合格分:21分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 若少于3 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见评标办法5.1条

5.2.1

定标标准

见评标办法5.2条

5.3.1

定标方法

见评标办法 5.3条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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