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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500588H | 建设单位法人:柴宝寿 |
| 杨志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39号 |
| ****年产80万吨球团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2-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不含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13-D4513-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39号 |
| 经度:102.03367 纬度: 24.06884 | ****机关:****环境局新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6 |
| **新局审〔202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500588H001P |
| 2025-12-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27.32 |
| 3561.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500588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381858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6-02-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80万吨球团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万吨球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3.1.1.成品球冷却及余热利用改造 (1)筛分 成品球团出竖炉后(温度约 600℃)经 1#、2#链板机输送至 3#链板机,进入竖式冷却器。竖式冷却器顶部设置了固定筛条,成品球团经固定筛条筛分后,大块烧结物及碎球被筛除,运至返矿细磨回收利用工段回收利用,成品球团进入竖冷器贮料段。1# 及 2#链板机头部、3#链板机尾部设置集气罩,将下料粉尘引入重力除尘器处理后尾气进入成品球团筛分布袋除尘器,废气产生量与处置方式维持现状;固定筛顶部封闭且设置了负压引风机,将筛分粉尘引入二级冷却热风送风管道,进入后续净化及利用处理工序。 筛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链板机下料粉尘(与现有项目一致)、筛分粉尘、大块烧结物及碎球、链板机噪声、筛分噪声等。 (2)冷却 选用一台离心风机,冷却风分为二股,20%作一级冷却风,80%作二级冷却风。一级热风经多管除尘后,用离心热风机加压送到烘干燃烧炉,作助燃风和补热风;二级热 风经多管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器净化后作为两座竖炉的助燃风利用。成品球团在竖式冷却器内降温至约 200℃后,自竖冷器底部振动给料机排出后,通过现有皮带输送机输送至现有成品球筛分工序。 冷却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风机噪声、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除尘灰。 (3)烘干废气除尘改造 在重力沉降后端新增 1 套喷淋塔,喷淋塔顶部设置φ2.1×35m 排气筒,拆除现有烘干废气排气筒,喷淋除尘设置配套设置了循环水池,脱除的颗粒物在循环水池内沉淀, 清掏后作为生产原料。 烘干废气除尘改造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循环水泵产生的噪声及喷淋除尘循环水池内的污泥。 烘干后原料含水率约 9%(烘干前含水率约 11.5%),经分料器分料后,通过皮带输送至球磨式润磨机,在润磨机内粉磨约 3min 后即出料,后经皮带输送至现有 1#皮带, 进入现有烘干后续的造球工序。 润磨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噪声。 2.3.1.5.竖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 现有项目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电除尘+DS 多相反应塔(石灰-石膏法)+折板除雾”, 经改造后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电除尘+ DS 多相反应塔(石灰-石膏法)+碱液喷淋+折流除雾+湿电除尘”,并增加 1 套 SCR 脱硝装置,改造后竖炉烟气中的污染物种类较改造新增加了 NH3,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发生变化,主要包括脱硫废水、除尘灰、脱硫石膏、风机及水泵噪声等。 | 实际建设情况:(1)成品球冷却及余热利用改造(本次验收内容) ①筛分 成品球团出竖炉后(温度约 600℃)经 1#、2#链板机输送至 3#链板机,进入竖式冷却器。竖式冷却器顶部设置了固定筛条,成品球团经固定筛条筛分后,大块烧结物及碎球被筛除,运至返矿细磨回收利用工段回收利用,成品球团进入竖冷器贮料段。1# 及 2#链板机头部、3#链板机尾部设置集气罩,将下料粉尘引入重力除尘器处理后尾气进入成品球团筛分布袋除尘器,废气产生量与处置方式维持现状;固定筛顶部封闭且设置了负压引风机,将筛分粉尘引入二级冷却热风送风管道,进入后续净化及利用处理工序。 筛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链板机下料粉尘、筛分粉尘、大块烧结物及碎球、链板机噪声、筛分噪声等。 ②冷却 选用一台离心风机,冷却风分为二股,20%作一级冷却风,80%作二级冷却风。一级热风经多管除尘后,用离心热风机加压送到烘干燃烧炉,作助燃风和补热风;二级热风经多管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器净化后作为两座竖炉的助燃风利用。成品球团在竖式冷却器内降温至约 200℃后,自竖冷器底部振动给料机排出后,通过现有皮带输送机输送至现有成品球筛分工序。冷却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风机噪声、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除尘灰。 ③烘干废气除尘改造 在重力沉降后端新增1套喷淋塔,喷淋塔顶部设置φ2.1×42m排气筒,拆除现有烘干废气排气筒,喷淋除尘设置配套设置了循环水池,脱除的颗粒物在循环水池内沉淀, 清掏后作为生产原料。烘干废气除尘改造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循环水泵产生的噪声及喷淋除尘循环水池内的污泥。 ④余热锅炉发电 项目对成品球预热经竖冷炉风冷回收,通过余热锅炉换热产生蒸汽再用汽轮机发电供内部使用,产生的低温废气经除尘后一是作为竖炉助燃风、调温风使用。二是作为烘干机助燃风、烘干混气室提热使用。三是作为竖冷炉冷却风内部循环使用。余气并入竖炉焙烧废气排放口和烘干排放口排放,不再单独排放。 (2)原料润磨混合改造(本次验收内容) 烘干后原料含水率约9%(烘干前含水率约11.5%),经分料器分料后,通过皮带输送至球磨式润磨机,在润磨机内粉磨约3min后即出料,后经皮带输送至现有1#皮带,进入现有烘干后续的造球工序。润磨机运输皮带落料点采取密封措施,收集高温热蒸汽经水浴降尘降温后集中润磨蒸汽排放口(DA007)排放。 (3)竖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 现有实际项目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竖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改造现有除雾器,将竖炉烟气处理工艺由“电除尘+DS多相反应塔(石灰-石膏法)+折板除雾”在原竖炉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的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电除尘+DS多相反应塔(石灰-石膏法)+喷淋塔+折流除雾”+SNCR脱硝工艺。改造后竖炉烟气中的污染物种类较改造新增加了 NH3,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发生变化,主要包括脱硫废水、除尘灰、脱硫石膏、风机及水泵噪声等。 |
| ①新增1台 1×15t/h余热锅炉;新增余热锅炉换热产生蒸汽再用汽轮机发电供内部使用和循环利用,属于有利措施,且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对照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6实际高度42m。排气筒升高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可以降低污染物在排气筒附近地面的最大落地浓度,对照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1.1废水 本项目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 (1)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646.40m3/a,经隔油池(1座,1.15m3)+化粪池(4座,容积均为33m3)预处理后进入厂****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园地浇灌,不外排。 (2)初期雨水 ①初期雨水处置措施 现有项目设置了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368m3。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通过水泵提升至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活动,不外排。 (3)生产废水 ①脱硫石膏淋滤水:改建项目实际沿用现有脱硫石膏仓,由于煤气发生炉原料改变,燃料中S含量增加,同时SO2的排放浓度降低,则脱硫石膏产生量将增加,脱硫石膏淋滤水将较现有项目增多,依托现有项目脱硫石膏淋滤水收集、沉淀、回用设施实现循环利用,增加的脱硫石膏淋滤水不外排。 ②煤气间冷器循环水:煤气间冷器循环水依托原有平流沉淀池,尺寸为23×15×5.7m,容积为1966.5m3,有效容积1552.5m3。 ③竖炉冷却循环水:设置竖炉冷却循环水池(2座,容积为285m3/座)。 4.1.2废气 本项目验收内容(二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物料堆存、物料输送、烘干、球团焙烧等过程。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1)有组织粉尘治理措施 ①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设置1套 SNCR 脱硝系统,对竖炉烟气进行脱硝,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热解后产生NH3作为还原剂,还原竖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电除尘+DS多相反应塔(石灰-石膏法)+喷淋塔+折流除雾”+SNCR脱硝工艺+DA 001排放。脱硫后的焙烧废气进入除雾器除雾后经1根内径3.2m、高58m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硫系统前及除雾后端排气筒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通过5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环保局进行联网。 ②烘干废气:烘干机产生的废气经“重力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顶部φ2.1×42m排气筒(DA006)排放。 ③膨润土配料仓废气:1号膨润土配料仓、2号膨润土配料仓和3号膨润土配料仓废气共用DA003排气筒排放。 ④润磨蒸汽:润磨机运输皮带落料点采取密封措施,收集高温热蒸汽经水浴降尘降温后集中排放,生产现场热蒸汽及扬尘经润磨蒸汽排放口(DA007)排放。 (1)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 ①煤炭输送粉尘:实际对皮带输送廊道设置了密闭措施,对煤炭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实施喷雾降尘措施,有效降低粉尘产生。 ②堆场粉尘:对产品装车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了对成品球团仓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物料装载时喷雾降尘等措施;对于铁精矿堆场、炉渣仓、沉渣堆场,设置了围挡及顶棚等措施,有效降低粉尘量。 4.1.3噪声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已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除部分水泵、部分风机露天布置外,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已尽可能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车间应尽可能布置在厂区中部,合理利用厂房等进行隔声。 ②磨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设备用房,墙体采取吸音处理,门和窗户设置为隔声门和隔声窗。 ③厂区及车间四周均设置了绿化带,通过植物吸声降噪,减少噪声传播。 综上,本项目采取了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是在噪声防治中相对比较成熟的做法,技术可行性高,费用也比较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可行。 4.1.4固体废物 项目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处置方式如下: (1)危险废物 ①厂区产生的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均委托****定期委托处置; ②酚水气化后进入煤气发生炉燃烧处理,循环使用; ③公司产生的煤焦油已与攀枝****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详见附件9)、与**市亿达****公司(详见附件10)和****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利用合同(详见附件11)。 (2)一般固废 ①厂区产生的渣(煤气净化系统除尘灰)统一收集定期铺路; ②脱硫石膏:委托****公司定期清运处理(详见附件15); ③****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④化粪池污泥、****处理站污泥委托新平宏达家政店定期清掏处理(详见附件13)。 | 实际建设情况:4.1.1废水 本项目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 (1)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646.40m3/a,经隔油池(1座,1.15m3)+化粪池(4座,容积均为33m3)预处理后进入厂****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园地浇灌,不外排。 (2)初期雨水 ①初期雨水处置措施 现有项目设置了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368m3。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通过水泵提升至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活动,不外排。 (3)生产废水 ①脱硫石膏淋滤水:改建项目实际沿用现有脱硫石膏仓,由于煤气发生炉原料改变,燃料中S含量增加,同时SO2的排放浓度降低,则脱硫石膏产生量将增加,脱硫石膏淋滤水将较现有项目增多,依托现有项目脱硫石膏淋滤水收集、沉淀、回用设施实现循环利用,增加的脱硫石膏淋滤水不外排。 ②煤气间冷器循环水:煤气间冷器循环水依托原有平流沉淀池,尺寸为23×15×5.7m,容积为1966.5m3,有效容积1552.5m3。 ③竖炉冷却循环水:设置竖炉冷却循环水池(2座,容积为285m3/座)。 4.1.2废气 本项目验收内容(二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物料堆存、物料输送、烘干、球团焙烧等过程。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1)有组织粉尘治理措施 ①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设置1套 SNCR 脱硝系统,对竖炉烟气进行脱硝,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热解后产生NH3作为还原剂,还原竖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电除尘+DS多相反应塔(石灰-石膏法)+喷淋塔+折流除雾”+SNCR脱硝工艺+DA 001排放。脱硫后的焙烧废气进入除雾器除雾后经1根内径3.2m、高58m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硫系统前及除雾后端排气筒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通过5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环保局进行联网。 ②烘干废气:烘干机产生的废气经“重力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顶部φ2.1×42m排气筒(DA006)排放。 ③膨润土配料仓废气:1号膨润土配料仓、2号膨润土配料仓和3号膨润土配料仓废气共用DA003排气筒排放。 ④润磨蒸汽:润磨机运输皮带落料点采取密封措施,收集高温热蒸汽经水浴降尘降温后集中排放,生产现场热蒸汽及扬尘经润磨蒸汽排放口(DA007)排放。 (1)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 ①煤炭输送粉尘:实际对皮带输送廊道设置了密闭措施,对煤炭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实施喷雾降尘措施,有效降低粉尘产生。 ②堆场粉尘:对产品装车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了对成品球团仓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物料装载时喷雾降尘等措施;对于铁精矿堆场、炉渣仓、沉渣堆场,设置了围挡及顶棚等措施,有效降低粉尘量。 4.1.3噪声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已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除部分水泵、部分风机露天布置外,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已尽可能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车间应尽可能布置在厂区中部,合理利用厂房等进行隔声。 ②磨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设备用房,墙体采取吸音处理,门和窗户设置为隔声门和隔声窗。 ③厂区及车间四周均设置了绿化带,通过植物吸声降噪,减少噪声传播。 综上,本项目采取了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是在噪声防治中相对比较成熟的做法,技术可行性高,费用也比较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可行。 4.1.4固体废物 项目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处置方式如下: (1)危险废物 ①厂区产生的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均委托****定期委托处置; ②酚水气化后进入煤气发生炉燃烧处理,循环使用; ③公司产生的煤焦油已与攀枝****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详见附件9)、与**市亿达****公司(详见附件10)和****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利用合同(详见附件11)。 (2)一般固废 ①厂区产生的渣(煤气净化系统除尘灰)统一收集定期铺路; ②脱硫石膏:委托****公司定期清运处理(详见附件15); ③****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④化粪池污泥、****处理站污泥委托新平宏达家政店定期清掏处理(详见附件1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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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处理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 | ****处理站处理 | 达标 |
| 1 | SNCR 脱硝系统 | 《环大气〔2019〕35 号文》、《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限值 | 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设置1套 SNCR 脱硝系统,对竖炉烟气进行脱硝,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热解后产生NH3作为还原剂,还原竖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竖炉烟气处理工艺为“电除尘+DS多相反应塔(石灰-石膏法)+喷淋塔+折流除雾”+SNCR脱硝工艺+DA 001排放。脱硫后的焙烧废气进入除雾器除雾后经1根内径3.2m、高58m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硫系统前及除雾后端排气筒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通过5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环保局进行联网; | 达标 | |
| 2 | 重力除尘器+喷淋塔 | 《环大气〔2019〕35 号文》 | 烘干机产生的废气经“重力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顶部φ2.1×42m排气筒(DA006)排放。 | 达标 | |
| 3 | 布袋除尘器 | 《环大气〔2019〕35 号文》 | 1号膨润土配料仓、2号膨润土配料仓和3号膨润土配料仓废气共用DA003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
| 4 | 水膜除尘 | 《环大气〔2019〕35 号文》 | 润磨 蒸汽排放口经水膜除尘+27m(DA007)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 1 | 焦油池 | 二段式煤气发生炉运行期间会产生焦油,主要产生于旋风除尘、电捕焦、电捕轻油等煤气净化工序。焦油经焦油罐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焦油池内暂存。焦油池设置于煤气站北侧,底部为钢砼结构,顶部为砖混结构,共2座,每座焦油池容积均为198m3(L×B×D=6m×6m×5.5m),为闲置构筑物,焦油池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规定进行改造,目前满足焦油贮存要求。已粘贴危废标识牌。 | |
| 2 | 废矿物油、酚水、焦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于各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各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处置。 ①厂区产生的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均委托****定期委托处置; ②酚水气化后进入煤气发生炉燃烧处理,循环使用; ③公司产生的煤焦油已与攀枝****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详见附件9)、与**市亿达****公司(详见附件10)和****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利用合同(详见附件11)。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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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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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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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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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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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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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