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7 18:00:00
开标/截标时间 5 天 20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23 14:00:00
GKBX2026(002)
一、采购公告
各位投标人:
****公司法律工作的质量与效能,****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现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根据《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采人信息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 采 人:****
地 址:**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中心D2-B座8层812号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831-****122
电子邮箱:****@1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备司****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
(二)近三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负责对招采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2.根据招采人要求参与招采人重大事项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重大合同的洽谈、文本拟定等工作;
3.向招采人提出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案,参与招采人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4.应招采人要求参与招采人重大会议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
5.应招采人要求参加贷款评审会;
6.解答招采人日常法律咨询并提出法律意见;
7.为招采人提供各项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合规管理等培训;
8.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帮助招采人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对招采人开展合规检查、制度审查等工作;
9.对招采人开展行业评级辅导等;
10.其他根据招采人要求需参与处理并提出法律意见。
(二)服务要求
1.向招采人提供的法律**策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能切实解决招采人经营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2.在对招采人各项制度、合同、决议等文件进行审查时,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和风险点,并依法提出明确的解决和修改意见,保证审查质量。
3.应招采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需由审查律师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出具意见后,因业务需要需继续与文件相对主体协商的,审查律师需继续保持与需求部门人员的沟通,及时协助需求部门人员以电话方式或当面与相对方进行协商、沟通,保证对事项的全流程跟踪服务,维护招采人权利。
4.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应即刻解答相关问题,若不能即刻解答的,必须在当日内反馈。对紧急程度一般的文件审查,必须在收到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对紧急事项的文件审查,必须在收到文件后严格按照需求部门人员要求的时限反馈意见。应邀出席招采人重要会议等的,需在招采人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并按招采人要求发表意见。
5.作为评委参加贷款评审会的,会上应根据专业知识充分发表贷款评审意见,并对发表意见负责;
6.根据招采人安排,为招采人提供各项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合规管理等培训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具体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等以招采人要求为准。
7.应招采人要求,参与招采人诉讼案件及其他纠纷事项案情分析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根据行业监管政策,对招采人开展合规检查及整改工作,并形成合规检查报告,每年不少于1次;
9.负责招采人行业评级辅导,并组织至少1次的模拟评级,帮助招采人提升评级;
10.根据行业监管政策,对招采人制度进行全面审查每年不少于2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帮助完成问题制度的整改;
11.根据招采人要求全程参与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并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期限要求
本次服务期限为3年。
五、最高限价及付款条件
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159000元(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来招采人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需随同招采人员前往市外出差的差旅费由招采人另行承担)。
本项目费用均等分三笔支付。第一笔费用(总金额的1/3)为本合同生效后,招采人收到中选人开具的合法有效且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第二笔费用(总金额的1/3)为合同期满1年后且收到中选人开具的合法有效且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第三笔费用(总金额的1/3)为合同履行期满后且收到中选人开具的合法有效且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
六、公告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年3月17日18时00分
(二)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0日15时00分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26年3月23日15时00分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招标文件(指比选文件,下同)要求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未在该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参与项目”,或者点击“参与项目”后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辑制作。文件格式为xxx.TBJ。
1.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获取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投标文件编制。(https://ybqyygcgfwpt.com/web-portal/#/help/help-details?code=3 id=136********66094080 type=toolSoftwareManagement)
2.投标文件编制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https://ybqyygcgfwpt.com/web-portal/#/help/help-content?type=helpArticle)
3.格式要求:按本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提供。
九、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一)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者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 (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印章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名。
(二)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公司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为*.TBJ)。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十一、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十二、开标要求及程序
开标要求:本次招标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开标程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6)开标操作指南: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束前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即时答复处理。如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十三、评标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的评审专家组成,在招标人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独立评审。
(一)首先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须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的,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小组经综合评审,确定并公示综合评分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候选公示期满无质疑与投诉的,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1名为中选人。有2家以上(含2家)机构综合评分相等且并列第1时,依次以价格评分、商务评分、服务评分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每项分值均相同,由招采人自行确定中选人。
注:评审过程中如要求供应商澄清或说明的,评审人员要求供应商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可要求供应商对不明确的内容再次进行澄清或说明,要求供应商再次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应作否决处理。
十四、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十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参与单位自行登录查看。其中,先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公示日为1日,公示期满无质疑与投诉的,再进行中选人公示,公示日为1个工作日。
中选候选人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送中选通知书。
十六、签订合同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中选通知书》中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如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采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七、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各投标人自拟的投标文件高度雷同的,****小组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三)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本单位失信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本单位招采活动。
十八、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若招标人受理异议,在异议处理完成前应暂停采购活动。
二十、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招标的所有相关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全流程电子化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除比选文件有其他规定外,一律采用线上采购、线上投标、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即可。
(三)电子招标责任划分和意外情况处理
1.电子招标责任划分为:
1.1供应商在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数字证书 (CA)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有如下情形的,属于违规: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系统注册资格的;
2)拒绝接受招标人或**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3)违反电子招投标有关规定的。
对违规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措施追究责任: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公布其违规情形及处理结果。
1.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相关需保密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意外情况处理:
2.1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在系统内操作获取文件、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投标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2.2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宜企采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应采取相应的意外情形处理措施。
意外情形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2.3出现上述意外情形而又无法妥善解决时,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待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的测试后,恢复电子化采购的活动,如确实无法恢复,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3.招采人不对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意外情形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招采人纪检人员全程参与本次服务机构公开比选招标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标工作。
(五)招采人未提供的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六)未尽事宜,以招采人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袁 敏18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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