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冷库设备专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2日
二、澄清内容
答疑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成交结果
1、提问:招标文件中无设备清单参数,无图纸附件及无工程量清单,问:本次招标文件附件未见上传“****官网”(https://zhihe.****.com/)平台,无法正常答疑,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3 月17日17:30 前,建议项目投标时间延期,答疑时间延期标书代写
回复: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本次答疑澄清公告附件。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22日17时30分(**时间)、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23日17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核心设备技术评审:是否满足(“【技术规范】**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冷库设备专项工程”)的工艺要求、推荐品牌范围、详细技术参数要求。酌情打分:优:8-10分,良:6-8分,一般:3-6分,差:0-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技术规范】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技术材料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完整有效的技术材料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核心设备技术评审:是否满足(“【技术规范】**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冷库设备专项工程”)的工艺要求、推荐品牌范围、证书文件材料的提供情况、详细技术参数要求。酌情打分:优:6-10分,良:4-6分,一般:2-4分,差:0-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技术规范】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技术材料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完整有效的技术材料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评委根据提供情况酌情打分。”
澄清日期:2026年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文件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乐行路与天静宫路交叉口往北300米
联系方式:王经理、152****519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石工、0558-****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 话:0558-****236
五、附件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