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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对《**区泉水河长沟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com/s/1u4JXkogfnKuvLFEtumSV2A
提取码:g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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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