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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承包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4.供应商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单位食堂、机关食堂或餐饮场所装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8.供应商须熟悉食堂装修相关规范,满足食品安全、消防、排烟、给排水、防滑、防油污等专项要求。
9.供应商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安保、就餐秩序。
10.供应商承担前期装修及固定资产配置设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