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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200MB1B340349 | 建设单位法人:龚勇 |
| 龚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区泽当镇格桑路48号 |
| **县**河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92.3219,92.18338 纬度: 29.02965,29.080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9 |
| 山环审〔2024〕1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34.79 |
| 33 | 运营单位名称:******水利局 |
| ****2226MB****901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95MA6TER5B6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1MA6T173J37 | 竣工时间:2025-09-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设计**取水口1座,维修取水口3座,维**塘1座,更换闸阀2处,拆除重建、加高、土渠提升改造12998.70m;更换闸阀2处,配套建筑物464座,其中分水口53座,盖板129处,分水闸62座,控制闸1座,农道桥7座,陡槽1座,坡水槽47座,连接池33座,浆砌石护坡23处,原管道密封垫更换3处,原钢管接头处漏水更换1处,毛石混凝土挡墙4处,支墩维修16处,渡槽11座,启闭机3台,计流设备70套。 ①幸福干渠 **取水口1座,维修已建取水口2座,拆除重建1274.5m,渠道加高532.3m;拆除重建支渠2条长175.4m;**支渠2条长302m,**1#干渠26.0m,配套渠系建筑物226座,分水口45座,盖板76处(3862m),分水闸7座,控制闸1座,陡槽1座,坡水槽12座,连接池23座,浆砌石护坡9处,毛石混凝土挡墙4处,支墩8座,渡槽5座,启闭机3台,计流设备32座。 ②当嘎干渠 维修取水口1座,拆除重建干渠8205.8m,支渠拆除重建1794.1m,配套渠系建筑物191座;其中盖板44座,分水闸43座、农道桥7座、坡水槽34座,连接池8座,渡槽6座,支墩拆除重建8座,原管道密封垫更换3处,原钢管接头处漏水更换1处,浆砌石护坡11处,计流设备26座。 ③洞嘎干渠 拆除重建及加高干渠688.60m,其中拆除重建166.70m,渠道加高521.90m;维**塘1座,更换闸阀2处,配套渠系建筑物47座,其中连接池2座,挡墙3处,分水闸12座,分水口8座,坡水槽1座,盖板9处(172.6m),计流设备12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合同工程验收范围包括:**取水口1座,维修取水口3座,维**塘1座,维修渠道11362.93m,配套建筑物474座。 1、幸福干渠:拆除重建1463.4m,渠道加高532.3mm;**取水口1座,维修已建取水口2座;配套渠系建筑物227座,分水口45座,盖板76处(3862m),分水闸7座,控制闸1座,陡槽1座,坡水槽12座,连接池23座,浆砌石护坡8处,毛石混凝土挡墙4处,支墩8座,渡槽6座,计流设备32座,启闭机3台; 2、当嘎干梁:渠道拆除重建1044.16m;配套渠系建筑物200座;其中盖板48座,分水闸44座,农道桥8座,坡水槽34座,连接池9座,沉砂池1座,渡槽7座,支墩拆除重建8座,原管道密封垫更换3处,原钢管接头处漏水更换1处计流设备26座,浆砌石护坡11处; 3、东嘎干梁:拆除重建166.7m,梁道加高521.****.维**糖1座,闸阀更换2处;配套渠系建筑物47座,其中连接池2座,挡墙3处,分水闸12座,分水口8座,坡水槽1座,盖板9处(172.6m),计流设备12座。 本项目实施不新增灌区面积,不改变灌区种植结构,**河灌区现状总灌溉面积22423亩(耕地面积13545亩,林地面积5530亩,草地面积3348亩),其中幸福干渠灌溉面积9720.0亩,当嘎干渠灌溉面积7510亩,洞嘎干渠灌溉面积5193亩。 |
| 工程量减少,根据当地居民意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灌区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灌区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建设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组织管理,合理规划和布设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面积;工程所需砂石料均从具有合法手续的料场购买,严禁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施工占地开展生态恢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汽车、机械设备冲洗或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减少施肥量,降低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提倡节水灌溉,节约水**;规范设置监测系统对灌溉期取水流量进行实时监控。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不得高出车厢挡板,采取有效覆盖方式运输,并严格按相关部门批准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施工场地、物料堆场等采取洒水、遮盖、围挡或清扫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项目施工现场无组织扬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作业时间,不同施工阶段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余方全部沿渠线回填;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置;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后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建设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组织管理,合理规划和布设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面积;工程所需砂石料均从具有合法手续的料场购买,严禁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施工占地开展生态恢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汽车、机械设备冲洗或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减少施肥量,降低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提倡节水灌溉,节约水**;规范设置监测系统对灌溉期取水流量进行实时监控。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不得高出车厢挡板,采取有效覆盖方式运输,并严格按相关部门批准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施工场地、物料堆场等采取洒水、遮盖、围挡或清扫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项目施工现场无组织扬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作业时间,不同施工阶段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余方全部沿渠线回填;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置;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后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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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有水渠,水塘,取水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有水渠,水塘,取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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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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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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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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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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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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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