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关于购买2026年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公告。
二、服务项目内容:
(一)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日常关爱、精神慰藉、心理辅导、亲情陪伴、假期关爱、家庭教育、宣传引导、培训辅导、**链接、精准帮扶、康复托养、危机介入等服务。
(二)规范建立儿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含纸质与电子档案),完整留存各类证件、调查表、评估表、服务记录及照片等资料,确保入户核查全覆盖。
(三)分类制定并落实关爱服务计划,开展风险评估,如有必要,纳入个案服务,并及时归档相关服务资料。
(四)协助开展绩效评价、日常监督、对象认定及档案检查,配合做好考核及材料收集工作。
(五)为各乡镇、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开展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指引各乡镇、办事处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开展。
三、项目预算:16万元。
四、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4月19日—2027年4月18日。
五、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承接主体资格
(一)承接主体需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应符合国家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业务范围需包含社会工作、儿童服务或相关内容;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报价表;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信用记录;
(六)业务范围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八、申报地点:****2001室
联系人:骆 亮139****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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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