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物联网二期及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地块测绘、办证等服务
二、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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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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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监督部门
中共********委员会
五、投标截止日 加急标书代写
自2026年3月17日12时00分起至2026年3月20日12时00分止。
六、招标范围
1.**市**区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二期: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界址点及3个建筑物单体规划定位测绘、规划核实竣工(建筑物规划指标核实)、约7.1万平方米房产测绘、不动产办证、雨污水管道检测等工作;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至竣工验收期间(约300天),中标人须安排专业人员使用无人机设备对现场进行航拍(每天不低于3次,每次不低于5个视角),留存并报送全部影像资料;若招标人需要对建筑物产权进行分宗办证的,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不增加任何费用。
2.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地块约300余亩勘测定界、分宗以及配合业主办理相关证书等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供六期**区亚米级卫星遥感影像。
七、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筑物竣工规划核实或勘测定界类业绩,且项目负责人为本投标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单个业绩金额不小于16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②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③为保证本项目影像数据来源合法性,需要提供数据源采集卫星的所有权、卫星运营商授权、卫星定制化联合研制合同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一;
④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或勘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受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投标。 加急标书代写
八、开标要求 加急标书代写
1.开标地点:**市**区包公大道1号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11号楼29层会议室 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16:00 加急标书代写
九、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须满足三家及以上有效报价,最低价中标。本项目最高价不得高于24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对报名单位材料审核通过后,参照合理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一方中标(注:若有效报价超过五家及以上,去除最高、最低报价后选取最低价)。
十、项目预算
不超过24万元。
十一、结算办法及依据
完成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报告及数据后,经业主方认可,支付合同价70%;完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报告及数据后,经业主方认可,支付合同价30%。
十二、投标人报价需提交的文件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公司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证书及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需加盖公章);
4.业绩情况(需加盖公章);
5.服务方案(需加盖公章);
6.报价资料(需加盖公章);
7.股****公司公章);
8.其他招标公告内约定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
十三、报名材料邮寄
1.报价材料的递交:投标人可选择以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盖章(签字)纸质报名资料(文件袋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公司公章),逾期送达的按弃权处理(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收件人:任凯丽
3.联系电话:0551-****8023
4.收件地址:**市**区包公大道1号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11号楼29层
十四、咨询联系
对采购程序或公告有疑义请联系****。
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0551-****8021
报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