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区将军山片区一号地安置物业项目10# 楼、地下设备及非机动车库、开闭所 【±0.000以上】 | ||
| 建设地址 | **市**区**街道**市**区广深沿江高速以南、开发大道以西 | ||
| 建设规模 | 29651.31平方米 | 合同价格 | 11116.09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公司 | ||
| 设计单位 | **和创****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省****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星光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皮海刚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王珏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赵军义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锋 |
| 合同工期 | 2026-03-04 ~ 2027-12-31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1、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本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2、请规范地块围墙设置,原则上围墙边线不得超出项目红线,严格按照《**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程》实施施工围蔽;涉及占道施工的****住建局市政管理科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3、2026年起,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应同步向工程所在****执法局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理方案备案。 质量监督注册号:KFJD202****9001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