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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东湾镇根葛尔村至白杨河渠道农田灌溉引水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东湾镇根葛尔村,主要建设内容为**进水口吸水池1座、泵房1座、管道出水口与渠道连接建筑物1座、分水闸阀井3座及安全浸塑围栏50米;铺设φ315钢管100米及φ315 0.8MPa的PE管4200米;配置水泵、变频柜、变压器各1台,并架设高压线800米、低压线30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4.8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1公顷,临时占地4.79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其他草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22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旨在解决当地农田灌溉用水问题,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乡村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