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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古****幼儿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海子滩镇,主要建设内容****幼儿园。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0.4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398平方米,主体建筑包括1栋3层框架结构的教学综合楼,内设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及多功能厅等教学用房,并配套建设门卫室、围墙、大门及室外活动场地。****园区内道路硬化、地面停车场、雨水排水管网、消防车道及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56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及围栏围护措施,建成后通过场地硬化、土地整治及撒播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教育办学条件,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提升区域教育服务水平,同时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保护周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