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6年12月16****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天然气支线管道
(2)建设内容:项目为管道线路,线路水平长度约9.97km,实际长度约10.49km,管径为DN250,设计压力6.3Mpa,天然气输送规模6.0×108m3/a。
(3)建设地点:**省**市**县**镇小黑寨村。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机械燃料废气及焊接防腐废气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的影响;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影响;以及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管线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运营过程产生废水和固废主要是巡线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依托储配站和周边居民现有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机械燃料废气及焊接防腐废气自由扩散无组织排放。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试压废水经重复使用、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洒水;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基础设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控制作业时间,设备及时维护和保养,在临近居民点的施工段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障。清管废渣及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弃渣和弃土部分回填,剩余部分运往**镇高速公路市政弃渣场;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可再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合理开挖,防止对周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避免水土流失,穿越水体时,应采取围堰,避免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禁止乱砍滥伐、过量采伐等,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红线、生态敏感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对其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管线周边生态进行恢复。
营运期:①废气:场内设置放空系统,检修或发生事故的设备及管道中天然气通过站场、阀室设置的放散管排放(仅为偶发性瞬时排放);②废水:隔油池1座,容积0.9m3;化粪池1座,容积2m3;污水提升井一座;污水收集池1座(20m3,收集生活污水待罐车外运处置);排污池1座(容积20m3,收集暂存检修废水待外送处置等);③噪声:隔油池1座,容积0.9m3;化粪池1座,容积2m3;污水提升井一座;污水收集池1座(20m3,收集生活污水待罐车外运处置);排污池1座(容积20m3,收集暂存检修废水待外送处置等)。④固废:营期生活垃圾、清管废渣、检修废渣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经收入站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然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黄总
(3)联系方式:0857-****331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公司
(2)联系人:付工
(3)联系电话及邮箱:0851-****1216 ****@qq.com
九、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环评报告书: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链接:****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链接: https://pan.**.com/s/1IhVcieb3_QVoxfgPtIrwZA 提取码: k1fg
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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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天然气支线管道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