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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芒普乡**及水源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文档中未明确提及具体建设单位名称(****或**县相关主管部门,但文中未直接给出)。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根据项目名称推断)
建设内容:文档主要展示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价分析表(包括土地平整、表土剥离、表土回覆、防雨布苫盖、幼林抚育等),未提供具体的工程建设内容描述(如****池、管道长度、水源井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