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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20千伏光伏汇集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团场,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220千伏光伏汇集升压站,本期主变容量2×180兆伏安,配套建设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等单体建筑及21MW/42MWh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全长约3.62公里,其中架空线路约3.5公里,电缆线路约0.12公里,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工业园110****电站内扩建2回出线间隔。项目总占地面积3.8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36公顷,临时占地1.52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空闲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54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及外购少量砂砾石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防尘网苫盖、洒水降尘、彩条旗拦挡及土地平整等措施,建成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恢复,有效防治风力侵蚀,保障区域电力送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