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莲塘路8号一、二、三层办公房、莲塘路8-1号一、二、三层办公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租,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莲塘路8号一、二、三层办公房、莲塘路8-1号一、二、三层办公房招租项目
2. 招标编号: ****。
3.项目招租内容:详见项下 “招租标的清单”。
| 的 |
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 |
(元/年) |
投标保证金 (元) |
履约 保证金 (元) |
| 1 |
莲塘路8号一、二、三层办公房、莲塘路8-1号一、二、三层办公房招租项目 |
总建筑面积1018.44平方米 |
5年 |
150036 |
15000 |
70000 |
注:具体面积如下:
①**县莲塘路8-1号一层店面22.71㎡(另有空坪150.91㎡,两个储物间19.89㎡);
②**县莲塘路8-1号二层办公房41.51㎡(另有空坪39㎡);
③**县莲塘路8-1号三层办公房32.34㎡;
④**县莲塘路8号一层办公房198.36㎡;
⑤**县莲塘路8号二层办公房256.86㎡;
⑥**县莲塘路8号三层办公房256.86㎡。
4.招租具体要求
4.1承租人的条件:必须具备无噪音、无毒害、无污染、无尘,不影响周边住户商业营业用途。
4.2出租人房产属商业营业用途,出租人优先租用给符合经营条件,且卫生、整洁、无噪声、无污染及安全的行业,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出租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4.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租人店面的结构及用途。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店面转租或转让,如发现存在此类现象,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没收,如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补抵偿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另承担由此造成出租人的一切损失。
4.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通讯、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因承租使用房屋与之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必须履约按本条款要求支付的项目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按期交纳。若承租人产生欠费,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持有,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还应承担所欠出租人的租金。
4.5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因在租用店面内装修,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人对租赁标的实施的固定硬装、装饰装修、水电管线、消防设施、固定设备基础等不可移动部分,一律不得拆除、不得损坏,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装修补偿、折价或赔偿费用。承租人仅可搬离自有可移动设备、物品,须保持房屋及固定装修完好交还。
4.6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规定,必须对出租人出租的店面产权安全负总责,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出租人有权对出租的店面进行例行安全监督检查。
4.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出租人店面产权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8租赁期间,出租人通常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的。****政府拆迁、行业政策等相关行为、产权变动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人不予赔偿,承租人还应结算结清租赁房屋的相关费用及房租。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承租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2.1凡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
5.3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及个体工商****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企业法人投标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投标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并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公章,自然人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5.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须知
6.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6.2所需承租标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间)。购买地点:**市**县宜和佳苑1号楼三单元105室 。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五年总金额)为收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6.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应于2026年4月8日上午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市**县宜和佳苑1号楼三单元105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6.6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6.7开标地点:****(**市**县宜和佳苑1号楼三单元105室 )。标书代写
6.8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选法。本次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开标现场按标的顺序逐一开标、唱标,开标结束后由评审专家进行投标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获得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出现2家及以上最高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通过现场随机摇球方式确定1名新的承租人。如报价低于出租人设定的最低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标书代写
6.9投标保证金
6.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上午9:30前;标书代写
6.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9.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在开标截止之前,投标人到开标现场以现金装入密封信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密封信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然人加盖手印。标书代写
7.公告媒介及期限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7.2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3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会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进行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五一三路 896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1****55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宜和佳苑1号楼三单元105室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139****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