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综合政务,国土**、能源,公民,其他 | |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日期:2026-01-07 08:50 | |
| ****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26-01-07 | |
| ****规划局 | 有效性:有效 | |
| ****征收土地预公告--怀征预告〔2026〕1号 | ||
| 关键词: | 征收土地预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社区居民小****社区居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居住用地,南至089乡道北侧,西至涡淮路东,北至引凤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望淮路(引凤路-涡淮路)、中南珑府南地块项目、涡淮路(**路-望淮路),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水利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保护公共事业和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12月18****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办事处****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办事处、****小组****办事处、****小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办事处,联系人:马晋,联系方式:181****8372;
联系单位:****办事处,联系人:严俊,联系方式:0552-****20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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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