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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博鳌乐城先行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2026年2月25日,建设单位在**市组织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与会专家及各参建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验收。现将修改完善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体监督,期限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