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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现对招标编号为****的《****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枢纽至**枢****服务区广场工程施工项目GJK-FJSG-2标段项目经理部镀锌钢管采购招标文件》中货款支付比例进行变更:
涉及招标公告15附件中5.2条款及第四章采购合同中9.2.3 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条款:结算之日起90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70%,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27%在最终清算 6个月后支付;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
变更后条款为:结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80%,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17%在最终清算3个月后支付;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
其他条款无变化,请各投标单位按变更后的支付比例投标报价。
特此补遗说明。
****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枢纽至**枢****服务区广场工程施工项目GJK-FJSG-2标段项目经理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