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市安泰砖瓦厂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煤矸石、煤渣、建筑弃土、生物质燃料、尿素、石灰、氢氧化钠用量未变;与2023年1月变动分析相比:河道淤泥减少4.6万吨;污水污泥(一般固废代码:462-001-S90)增加1.1万吨;给水污泥(一般固废代码:461-001-S90)增加3.5万吨,原辅料总量保持不变。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给料、破碎、筛分等工艺废气。
本项目燃烧废气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产生的废气经喷淋塔除尘+双碱脱硫+SNCR脱硝装置治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相应标准。
本项目给料、破碎、筛分等工艺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集气罩后通过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相应标准。
本项目车间内未能有效收集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相应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