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美****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聚诚****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县美中路,净用地面积2.14公顷,总建筑面积64698.16平方米(含地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建筑面积30357.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2661.94平方米及地下建筑面积11482.35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地5361.01平方米(绿地率25%)、机动车位531个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3.31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及外购表土0.17万立方米实现平衡,产生弃方2.00万立方米运至指定区域堆放。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排水、沉沙、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成后实施绿化覆土及植被恢复,旨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商业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