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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2022年“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县普昌镇、**镇、吉米镇及新茶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普昌镇足木村及车尔组各**1座18m3/d****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及入户管,采用厌氧+人工湿地工艺,并**多座三格化粪池;在普昌镇布哈村集中安置点**沉泥井及污水管网;在新茶乡两河村两河组及秀水组各**1座18m3/d****处理站及配套管网、三格化粪池;在**镇永久村莫洛组、尔库组建设污水主管网及入户管,胜利组及测洛组建设三格化粪池;在吉米镇呷洛村拆除原养殖废水收集管道并**污水收集管道,****活动室**围墙、堡坎及混凝土地面。项目总占地面积1.26公顷,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渣产生。通过实施表土剥离、绿化覆土、排水沟、撒播草籽及临时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旨在提升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